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爺爺奶奶帶孩子,注意避免溺愛損害了孩子自信心!

爺爺奶奶帶孩子, 注意避免溺愛損害了孩子自信心!

案例:我不會

已經上大班的鵬鵬在幼稚園裡什麼事情也不會做, 又不肯學。

一讓他自己做事情, 他就說“我不會”。 原來鵬鵬在家, 都是奶奶替他做一切事情。 起床時, 幫他穿衣服、疊被子;吃飯時, 筷子都不會拿, 就給他一口一口地餵飯;要系鞋帶了, 把腳往外一伸, 根本用不著自己動手……

由於奶奶過分溺愛, 處處包辦代替, 使鵬鵬漸漸習慣了依賴, 什麼都不會自己做, 以至於在幼稚園裡老師教都不願意去學……這無疑是爺爺奶奶在不知不覺中剝奪了孩子獨立成長的機會。 更糟糕的是, 這種“包辦代替”還有可能使孩子產生認為自己無能、愚蠢的觀念, 導致孩子自信心不足, 這對孩子更是一種無形的傷害。

嚴是愛, 溺愛是害, 鵬鵬在幼稚園裡什麼事情都不會做又不肯學, 一方面是因為習慣了依賴, 另一方面就是自己從來沒做過的事情不敢去做, 在老師和其他小朋友面前沒有信心。 要建立孩子的自信就要做到以下兩個方面:

(1)自信心是從經歷中獲得的。

3~6歲是保護兒童自信心的關鍵期, 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 能讓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是家庭培養孩子自信心最簡單和最有效的方法。

然後對孩子多進行精神鼓勵, 如擁抱、撫摸、口頭誇獎等。

(2)尊重和信任孩子。

尊重孩子, 使他切實地體會到自己是一個有獨立人格的人。 信任孩子, 調動孩子做事的積極性, 並給予積極關注和表揚、切忌包辦代替, 更不可打擊、諷刺。 這樣既培養孩子對自己行為負責的品質, 又培養了孩子的自信心。

案例:幼稚園裡的乖乖女變成家裡的嬌嬌女

琪琪是個聰明伶俐的小女孩, 在幼稚園各方面表現都很棒, 吃飯、入廁、穿脫衣服、鞋子都能自理, 還經常幫助別人, 因此, 常常受到老師的表揚, 是老師眼中能幹的乖乖女;而在家中, 乖乖女就變成了嬌嬌女, 由於爺爺奶奶的寵愛, 向來是衣來伸手、飯來張口, 稍不如意, 就撒嬌、哭鬧。

琪琪在幼稚園和在家的表現截然不同, 首先是由她的心理特點所決定的。 因為幼稚園和家庭畢竟是兩種不同的生活環境。 孩子年幼, 自控能力差, 對家長有強烈的依賴心理。 幼稚園的集體生活, 對她的行為有所制約, 每位老師要照顧那麼多孩子,

不可能每個孩子的每件事情都要由老師來包辦代替, 所以, 許多事情都要靠孩子自己來做。 缺少了依靠, 孩子只能自己動手。 還有孩子在一起無論做什麼事, 都有快慢之差, 對錯之別, 老師會對表現好的孩子進行表揚, 對表現一般的孩子也會給與鼓勵, 這樣表現得好的孩子會越來越好, 表現一般的孩子看到別的小朋友都做得很好, 再加上老師的鼓勵也會不斷進步。

其次就是家長的原因。 爺爺奶奶的溺愛、放鬆要求、保護過多、對孩子包辦代替、教育方法不得當以及忽視了家庭與幼稚園教育的一致性, 都導致了孩子在家與在幼稚園的不一致行為。

許多孩子都存在這種在幼稚園裡聽話, 什麼事情都能自己做, 在老師心目中是好孩子,可回到家裡卻變得任性、嬌慣、自主性差,事事讓父母代替,處處依賴父母,在家與在幼稚園大相徑庭的行為。

怎樣才能讓孩子在家裡和幼稚園表現得一樣好呢?

(1)正確地愛孩子。

溺愛孩子,對孩子無原則地遷就,從爺爺奶奶本意來講是愛孩子,可實際上卻害了孩子。由於溺愛,造成孩子的過分依賴,孩子本來稍加努力就能做到的事卻讓大人代替,養成任性、唯我獨尊的不良習氣。因此,爺爺奶奶既要愛孩子,更要負擔起教育孩子的責任;要有理智、有分寸地對待孩子,把愛與教育結合起來。

(2)不要事事都包辦代替,讓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爺爺奶奶總認為孩子年齡小,能力差,因此吃飯穿衣都不讓孩子動手,一切代勞;或怕讓孩子自己做事會惹出許多麻煩,為了省時省事,就事事包辦。這樣做一方面影響了孩子應有能力的發展,另一方面滋長了他過分的依賴心理,使他缺乏進取心。

爺爺奶奶應注意,孩子能做的事,決不包辦代替,信任孩子,放開他們的手腳,積極創造條件,鍛煉孩子的能力和自覺性。

(3)採用正面教育的方法,鼓勵孩子,讓其感受大人對她的期望。

(4)保證家庭和幼稚園教育的一致性。

家長與幼稚園相互配合,密切聯繫,是保證孩子教育一慣性的重要方法。家長要瞭解幼稚園的作息制度和生活常規,孩子回到家以後,不能放縱,應儘量按照幼稚園的紀律來約束孩子,持之以恆,形成合力,使孩子把老師、家長的要求變為自覺的行動,養成有秩序的生活習慣。

(5)利用孩子的心理特點,請老師幫助教育。

老師在孩子心目中是權威的象徵,孩子期待著老師和夥伴的認可。家長可利用孩子的這種心理特點,把孩子在家中的表現客觀地反映給老師,如孩子在家表現不好,要求老師幫助教育;孩子有進步時,則請老師及時鼓勵,在集體中給予表揚,使其充分體驗到成功的喜悅,這樣有利於孩子養成在家裡和幼稚園中一慣性的良好習慣和優良品格。

在老師心目中是好孩子,可回到家裡卻變得任性、嬌慣、自主性差,事事讓父母代替,處處依賴父母,在家與在幼稚園大相徑庭的行為。

怎樣才能讓孩子在家裡和幼稚園表現得一樣好呢?

(1)正確地愛孩子。

溺愛孩子,對孩子無原則地遷就,從爺爺奶奶本意來講是愛孩子,可實際上卻害了孩子。由於溺愛,造成孩子的過分依賴,孩子本來稍加努力就能做到的事卻讓大人代替,養成任性、唯我獨尊的不良習氣。因此,爺爺奶奶既要愛孩子,更要負擔起教育孩子的責任;要有理智、有分寸地對待孩子,把愛與教育結合起來。

(2)不要事事都包辦代替,讓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爺爺奶奶總認為孩子年齡小,能力差,因此吃飯穿衣都不讓孩子動手,一切代勞;或怕讓孩子自己做事會惹出許多麻煩,為了省時省事,就事事包辦。這樣做一方面影響了孩子應有能力的發展,另一方面滋長了他過分的依賴心理,使他缺乏進取心。

爺爺奶奶應注意,孩子能做的事,決不包辦代替,信任孩子,放開他們的手腳,積極創造條件,鍛煉孩子的能力和自覺性。

(3)採用正面教育的方法,鼓勵孩子,讓其感受大人對她的期望。

(4)保證家庭和幼稚園教育的一致性。

家長與幼稚園相互配合,密切聯繫,是保證孩子教育一慣性的重要方法。家長要瞭解幼稚園的作息制度和生活常規,孩子回到家以後,不能放縱,應儘量按照幼稚園的紀律來約束孩子,持之以恆,形成合力,使孩子把老師、家長的要求變為自覺的行動,養成有秩序的生活習慣。

(5)利用孩子的心理特點,請老師幫助教育。

老師在孩子心目中是權威的象徵,孩子期待著老師和夥伴的認可。家長可利用孩子的這種心理特點,把孩子在家中的表現客觀地反映給老師,如孩子在家表現不好,要求老師幫助教育;孩子有進步時,則請老師及時鼓勵,在集體中給予表揚,使其充分體驗到成功的喜悅,這樣有利於孩子養成在家裡和幼稚園中一慣性的良好習慣和優良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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