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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慶四部門發出通告,嚴厲打擊不贍養老人行為!打擊虐棄家庭成員行為!

關於嚴厲打擊不贍養老人等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通告

為嚴厲打擊不贍養老人等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違法犯罪行為, 弘揚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 宣導文明家風, 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婚煙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現通告如下:

一、父母有撫養子女的義務, 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 夫妻之間有相互扶養的義務, 禁止對家庭成員實施以下虐待、遺棄行為:(一)對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員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二)以凍餓、拘禁、強迫超體力勞動、有安全住房不讓住、有飯不讓吃、有衣不讓穿等方式對家庭成員進行折磨的;(三)以咒駡、侮辱、詆毀人格等方式對家庭成員進行精神摧殘;(四)以捆綁、毆打、傷害等方式對家庭成員進行肉體摧殘;(五)實施其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行為。

二、具有上述行為, 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 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五條之規定, 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虐待家庭成員, 情節惡劣構成虐待罪的,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條第一款之規定, 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使被虐待人重傷、死亡的, 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構成遺棄罪的,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之規定,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三、對虐待、遺棄家庭成員違法犯罪行為的, 政法機關從嚴從重子以打擊。 公安局、檢察院、法院做到快查快結、快捕快訴、快審快判, 司法行政機關及時為被虐待、遺棄家成員提供法律援助, 保障其法律權益。

四、本通告自發佈之日起施行。

余慶縣人民法院

余慶縣人民檢察院

余慶縣公安局

余慶縣司法局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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