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金普新區財政金融局獲悉, 金普新區管委會日前印發《金普新區促進金融業發展財政扶持辦法》。 對新設或引進的金融業各類機構總部, 落戶最高可享獎勵2000萬元。
此次扶持政策力度大、覆蓋廣、著眼全面, 涉及機構落戶、運營、人才、業務創新及服務實體等各方面。 對新設或引進的金融業各類機構總部, 落戶最高可享獎勵2000萬元, 辦公用房補貼最高可享500萬元, 根據綜合貢獻情況, 連續5年給予企業運營獎勵, 對高管人才獎勵不設年限限制。 對股權投資企業、融資租賃企業和商業保理企業, 根據投融資額給予專項投資及融資獎勵,
對金融業各類機構在自貿試驗區內開展金融服務、產品和模式創新, 給予扶持資金最高200萬元;對在自貿試驗區內舉辦省級及以上金融專業論壇、活動, 給予舉辦經費補貼最高50萬元。 大力支持新區企業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做大做強, 給予企業上市補貼最高310萬元、“新三板”掛牌補貼最高16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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