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開展人民調解工作中, 棗莊市嶧城區榴園司法所不斷強化人民調解工作的主動性, 堅持主動服務和用心服務相結合, 用耐心、細心、責任心、誠心的工作態度, 有效的化解了各類矛盾糾紛, 在群眾與司法行政機關之間築起了便民的“連心橋”, 為轄區和諧穩定做出了貢獻。
對來訪群眾“耐心”接待。 司法所工作人員能夠做到認真耐心地傾聽來訪群眾反映的訴求, 端正態度、說話和氣, 做好登記接待工作, 對前來辦事的群眾做到來有迎聲, 問有答聲, 走有送聲, 注重加強溝通交流, 及時掌控癥結之處。
對群眾提出的法律疑問“細心”解答。
對調解工作樹立高度的“責任心”。 把調解工作作為處理案件的首選方式, 並將調解結果的好壞作為衡量司法所工作的重要標準, 使每位司法所工作人員真正樹立起調解的責任心, 整治慵懶散拖等不正之風, 進一步提高辦事效率, 在受理法律援助和人民調解案件時仔細核對當事人資訊、做好登記備案,
對產生的矛盾糾紛用“誠心”化解。 化解矛盾糾紛是人民調解工作的最終目的。 司法所工作人員始終堅持以誠相待, 通過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的擺事實, 講道理, 找准突破口, 提出合理化調解方案, 真正幫助群眾解決熱點、難點問題, 使集體訪、越級訪等矛盾隱患基本化解在基層第一線。
(棗莊市嶧城區榴園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