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 淄博市淄川區行政調解工作以維護社會穩定為中心工作, 突出重點、強化措施, 抓好三個關鍵, 不斷增強調解工作職能作用、提升工作水準, 取得一定成效。
一是夯實調解工作基礎。 始終堅持將夯實工作基礎擺上重要位置, 從網路構建、隊伍建設、機制建立和經費投入等各方面全方位加大力度、強化措施, 為全區行政調解職能部門統一製作標識牌、公示板等, 並按照要求統一制定下發了調解文書、統計報表, 從而進一步提高了調解工作的品質和水準, 提高了調解規範化水準和社會公信力。
二是優化調解隊伍建設。 積極選聘退休法官、檢察官以及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參與調解工作。 同時, 堅持面向基層, 注重把那些有威望、有經驗的鄉賢吸收到調解隊伍中來, 充分發揮來自基層、紮根群眾的優勢作用。 同時, 建立調解員隊伍培訓規劃, 採取以會代訓、旁聽庭審等方法, 加大對調解員隊伍法律政策和調解方法的培訓交流。
三是完善調解工作機制。 進一步加強調解的制度建設, 通過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度、糾紛登記制度、糾紛排查制度、矛盾糾紛預警分析報告制度、回訪督促制度等, 形成內控機制健全的調解工作體系。 同時, 進一步完善了調解受理方式, 並按規定製作調解格式文書, 做到一案一卷,
(淄博市淄川區政府法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