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保障廣大農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4月25日,
甘肅省食藥監局印發了《關於開展農村食品安全治理的意見》,
省食藥監局要求,
從5月1日起至11月30日,
全省食藥監系統全面開展農村食品安全集中治理。
《意見》明確, 我省農村食品安全治理的重點包括以下6方面:農村食品市場無證生產經營或超範圍生產經營行為;農村“四小”(食品小作坊、小銷售店、小餐飲、小攤點)設施條件不符合標準要求、從業人員依法誠信經營意識淡薄、品質安全管理不規範等問題;農村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嚴格不到位、食品從業人員不能提供有效健康證明、食品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台賬記錄不落實等問題;農村食品生產經營場所環境衛生差、食品與非食品混放、銷售散裝食品沒有防塵防蠅防二次污染設施等問題;生產經營“五無”、過期、“山寨”傍名牌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