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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京高等法院作出罕見判決 盜竊犯在作案時為另一人格 & 大阪彩虹標識遭LGBT人士反對而廢除

東京高等法院判定盜竊犯患有多重人格(DID), 在作案時為另一人格, 被告的刑事責任能力有限。 該司法判斷在日本國內非常罕見。

被告為一名30多歲的女性, 於2016年7月在靜岡市內的三家商店偷竊了服裝、化妝品等共計139件(價值約33萬日元)。 在審判中辯護律師稱作案時控制女性身體的是另一人格, 其本人沒有記憶。 據稱當時她在出門後的一瞬間聽到了另一人格的聲音, 隨後喪失意識, 當她再次恢復意識時發現自己在超市停車場, 購物袋內裝滿了商品。

為照顧LGBT人群而設置的彩虹標識遭LGBT人士反對而廢除。 大阪市曾於2013年發出「LGBT支援宣言」, 並開始在市內推進各類改善措施, 其中一項內容是在政府公共設施的多目的廁所外貼上象徵LGBT的彩虹標識, 並計畫於今年4月之前在全市約240個設施全面實施。

然而今年2~3月, 市方收到多起來自LGBT人士的反對, 意見表示「擔心如果使用了有標識的廁所,

會被人知道自己是LGBT」, 經過研討後大阪市決定廢除張貼彩虹標識的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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