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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明年將全部取消各類特長生招生

安徽省2018年中小學

招生方案及加分政策出爐

各位家長快來關注

4月27日, 安徽省教育廳印發了關於《安徽省2018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

針對今年秋季入學政策作出多項創新。

●全面建立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

●今年秋季招生在全省範圍內試運行網上招生工作

●2019年開始全部取消各類特長生招生

●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將全部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額……

大班

全部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額目

2018年實現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全部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額目標, 消除56人以上大班額, 凡存在66人以上超大班額的, 必須通過增加班級和教師等措施, 合理分流學生。 實行嚴格的轉學審批制度, 嚴厲禁止擇校等違規轉學行為。

隨遷子女

持有我省居住證適齡子女

可在居住地入學、中高考

今年起, 我省全面建立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 凡持有我省居住證人員的適齡子女, 可以在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 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持本人身份證件、居住證明、就業證明以及兒童、少年的身份證明材料等(具體材料由各地確定), 向居住地所在入學區域的學校提出就讀申請, 學校因學位限制無法接收的, 由所屬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到相對就近的學校就讀。

網上招生

2018年秋季招生起開展網上招生

省教育廳組織開發了中小學招生管理系統並與中小學學籍管理系統直接對接, 自2018年秋季招生起在全省範圍內試運行通過中小學招生管理系統開展網上招生工作。

就近入學

推進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全覆蓋

科學制定學校招生計畫和公辦學校學區劃分方案, 原則上採取單校劃片的方式、且班額控制在小學45人以內、初中50人以內。

學區劃分方案須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

學區劃定後應在一段時間內保持相對穩定, 確需調整的, 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邀請相關單位和家長代表參與, 進行審慎論證, 要報本級人民政府同意, 並積極做好宣傳, 確保社會穩定。

特長生

2019年全部取消各類特長生招生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公辦、民辦學校不得採取任何形式的考試、考核、測試組織學生入學, 不得舉辦或者參與舉辦各種培訓班選拔學生入學, 不得以各類競賽證書或者考級證明作為招生入學依據。

同時, 進一步壓縮特長生招生規模, 2018年經省教育廳批准招收特長生的初中所招收的特長生比例, 不得超過招生學校當年招生總數的5%, 且不得超過縣(區)初中總招生人數的1%, 自2019年始我省全部取消各類特長生招生。

入學年齡

學校可根據實際情況放寬小學入學年齡

原則上小學入學年齡為當年8月31日前年滿6周歲,在學校有學位的情況下,可以適當放寬,但必須是截至當年12月31日之前年滿6周歲的兒童。對於放寬年齡入學,學校必須公開規範辦理,公告辦法、流程和入學年齡的截止時間。各地要做好引導工作,不鼓勵不足齡兒童入學,不得超班額放寬年齡招收不足齡學生。

指標到校生

省示範指標到校不少於80%

2018年仍按照不低於當地省示範高中招生計畫80%的比例切塊分解到初中學校,按志願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不得設置指標到校生最低錄取控制線。

招生範圍

公辦普通高中不得跨省轄市招生

公辦普通高中不得跨省轄市招生,各縣(市、區)屬公辦普通高中原則上在本縣域內招生,未經市教育局批准,公辦普通高中不得跨縣域招生。

各民辦普通高中招生應由屬地管理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依據民辦學校辦學規模合理劃定招生範圍,以學校所在地縣(市)生源為主,享有與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同等的招生權利,並與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同期招生,不得提前招生;嚴格控制民辦普通高中跨省轄市招生計畫。

公辦、民辦普通高中均不得錄取未參加初中學業水準考試、未達到普通高中錄取分數線、未填報志願的學生。

同城範圍內(含縣域內)的普通高中學生嚴禁借讀,堅決制止違規跨區域爭搶生源、“掐尖”招生行為。

自主招生

普高自主招生計畫不得超過總計畫的5%

各地要加強對民辦普通高中招生的指導和監管,沒有取得辦學許可證的民辦普通高中(含籌設期間)不得參與招生;年檢不合格的民辦普通高中,當地教育主管部門要依法依規做出相應處理。

要嚴格規範普通高中學校自主招生辦法和程式,自主招生一般安排在中考後進行,自主招生計畫不得超過本校當年招生計畫的5%。

全省2018年中考加分政策出爐

除以下加分政策外,其他政策性加分專案一律取消。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加分,不得重複加分。

1

《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辦法》所規定的加分對象和標準;

2

臺灣籍考生在其初中學業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

3

烈士子女考生在其初中學業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

4

少數民族考生在其初中學業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

5

援疆和援藏人員子女,在其初中學業考試成績上增加10分投檔;

6

軍人子女考生加分參照《安徽省教育廳安徽省軍區政治部轉發教育部辦公廳總政治部幹部部關於進一步貫徹實施〈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通知》(皖教秘基〔2013〕57號)要求執行;

7

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員警子女考生加分有關政策另行規定。

入學年齡

學校可根據實際情況放寬小學入學年齡

原則上小學入學年齡為當年8月31日前年滿6周歲,在學校有學位的情況下,可以適當放寬,但必須是截至當年12月31日之前年滿6周歲的兒童。對於放寬年齡入學,學校必須公開規範辦理,公告辦法、流程和入學年齡的截止時間。各地要做好引導工作,不鼓勵不足齡兒童入學,不得超班額放寬年齡招收不足齡學生。

指標到校生

省示範指標到校不少於80%

2018年仍按照不低於當地省示範高中招生計畫80%的比例切塊分解到初中學校,按志願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不得設置指標到校生最低錄取控制線。

招生範圍

公辦普通高中不得跨省轄市招生

公辦普通高中不得跨省轄市招生,各縣(市、區)屬公辦普通高中原則上在本縣域內招生,未經市教育局批准,公辦普通高中不得跨縣域招生。

各民辦普通高中招生應由屬地管理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依據民辦學校辦學規模合理劃定招生範圍,以學校所在地縣(市)生源為主,享有與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同等的招生權利,並與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同期招生,不得提前招生;嚴格控制民辦普通高中跨省轄市招生計畫。

公辦、民辦普通高中均不得錄取未參加初中學業水準考試、未達到普通高中錄取分數線、未填報志願的學生。

同城範圍內(含縣域內)的普通高中學生嚴禁借讀,堅決制止違規跨區域爭搶生源、“掐尖”招生行為。

自主招生

普高自主招生計畫不得超過總計畫的5%

各地要加強對民辦普通高中招生的指導和監管,沒有取得辦學許可證的民辦普通高中(含籌設期間)不得參與招生;年檢不合格的民辦普通高中,當地教育主管部門要依法依規做出相應處理。

要嚴格規範普通高中學校自主招生辦法和程式,自主招生一般安排在中考後進行,自主招生計畫不得超過本校當年招生計畫的5%。

全省2018年中考加分政策出爐

除以下加分政策外,其他政策性加分專案一律取消。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加分,不得重複加分。

1

《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辦法》所規定的加分對象和標準;

2

臺灣籍考生在其初中學業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

3

烈士子女考生在其初中學業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

4

少數民族考生在其初中學業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

5

援疆和援藏人員子女,在其初中學業考試成績上增加10分投檔;

6

軍人子女考生加分參照《安徽省教育廳安徽省軍區政治部轉發教育部辦公廳總政治部幹部部關於進一步貫徹實施〈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通知》(皖教秘基〔2013〕57號)要求執行;

7

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員警子女考生加分有關政策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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