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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男子酒後撩閑打死流浪漢 犯故意殺人罪被判無期

(原標題:傍晚青泥窪橋街頭, 男子倒地身亡, 就因為40分鐘前…)

男子酒後溜達,

看見一名流浪漢在喝酒,

於是想和對方嘮嘮,

沒想到說了一些對方不願意聽的話,

兩人發生爭執。

男子猛踹流浪漢頭面部……

酒後撩閑打死流浪漢

1970年出生的劉某, 老家大連普蘭店區。 劉某沒有固定工作, 只能在大連靠幹一些零活維生。 2017年1月18日傍晚, 喝完酒的劉某溜達到青泥窪橋中山路交電公司附近, 劉某看見一名拾荒的男子坐在臺階上喝酒。 劉某認為大家都是“喝酒人”, 就想和人家嘮嘮。

劉某主動上前和流浪漢搭話, 其間說了一些對方不願聽的話,

惹得對方不滿, 這名流浪漢起身將劉某撲倒在地。 劉某起身後, 把對方摁倒在地, 隨後一直用腳踹他臉部或肩膀。 這時有一名騎車路過的男子把兩人分開, 並制止劉某踹那個流浪漢。

現場監控顯示

2017年1月18日17時14分, 劉某與一名穿大衣的男子在公路邊人行步道上撕扯。 穿大衣的男子被拽倒在地, 與其撕扯的劉某多次用手擊打其頭部, 用腳踢、踹其頭部。 一名戴白色頭盔、騎自行車的男子路過, 觀察後將踢、踹倒地男子的劉某拉開, 在此期間, 劉某繼續踢倒地男子頭部多次。 倒地男子亦起身離開。

17時57分, 被打男子返回現場, 于18時02分再次倒地。

18時30分, 青泥窪橋派出所接到報警派民警到達現場時被害人已經死亡。

2017年1月21日19時50分許, 劉某在甘井子區文體南街被公安機關抓獲。

犯故意殺人罪被判無期

2017年1月22日, 劉某被刑事拘留, 同年1月25日被逮捕。

大連市人民檢察院以犯故意殺人罪對劉某提起公訴。 公訴機關指控, 2017年1月18日17時14分許, 劉某在中山區青泥窪橋交電公司門口地下通道附近, 無故對一名流浪漢進行挑釁, 繼而雙方發生廝打, 劉某將被害人摁倒在地後, 又向後腦著地的被害人頭面部擊打和踢踹, 在被害人沒有反抗的情況下, 劉某仍數次掙脫他人的阻攔, 繼續踢踹被害人頭面部多次, 直至被他人制止才停止行兇逃離現場。

經法醫鑒定, 被害人系因頭面部受鈍性外力作用致顱腦損傷而死亡。

法院審理認為, 劉某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

造成一人死亡的嚴重後果, 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

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劉某犯故意殺人罪, 判處無期徒刑, 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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