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內部就像一個小社會, 尤其是那種比較大型的, 人數和部門都多的公司, 雖然他們的內控制度越來越完善, 可是, 因為人事比較複雜, 還是存在很多扯不清的地方存在。 所以在這種公司裡辦事, 一定要多長一個心眼, 做事之前一定要把整個流程走到位, 要保留事件流轉的痕跡。 尤其是在一些比較重要的文件上, 交接時一定要做好登記和保留圖片之類的證據。 像發票之類的文件對公司來說就是金錢, 交接要是出了問題, 這種出錯很嚴重, 責任雙方肯定是相互推卸責任的, 為了讓自己倖免於難,
鄭潔是公司財務部管理報銷這一塊的同事, 她平時管理的分公司的報銷的事, 很多很繁瑣, 所以她平時非常的忙。 因為有些合同付款, 一般都會要求先付款在開具發票。 所以她經手的報銷單有很多缺少發票的現象,
最近, 又發生了一起這樣的糾紛事件, 烏魯木齊那邊的分公司的上期房租發票沒有找到, 他們那邊又在催款, 她已經向領導那邊放映過這個問題了。 可是領導直接來了一句是對方沒提供發票, 不給他付。 烏魯木齊那邊的辦公室助理一直堅持自己已經郵寄過那張發票了, 可是鄭潔這邊真的沒有找到。 讓他們提供快遞單號, 對方說因為事件太久了, 根本就記不住了, 這樣下來已經僵持了一個月了。 烏魯木齊那邊下了最後通牒, 說如果在不付款, 他們那邊就要被趕出來了。
鄭潔也為這件事感到十分的煩躁, 就在這時, 她翻閱了之前和烏魯木齊辦公室助理之前聊天記錄, 發現對方之前反映過快遞將她寄的快遞弄丟這件事, 她又和那個辦公室助理確認, 是不是就是裝發票的那個快遞。 那個辦公室助理也把這茬忘記了, 於是確認之後果然就是這件事, 後來公司裁定這件事是意外又給供應商一筆額外的稅金,
從這件事中, 鄭潔深受啟發, 以後交接檔時一定要保留證據, 不然是不是來一場這樣的扯皮, 人非得瘋掉。 的確如此, 尤其是重要文件, 公司很看重的, 一旦弄丟就很麻煩, 公司追究起來, 過錯方一定會想盡辦法推卸責任, 像這種屬於打過,扣工資是小,有可能還會被開除,影響升職等。一旦發生了這種時,在這家工作基本上沒有什麼前途可言,只能換工作,不過也不用太過緊張,不做東家做西家。
像這種屬於打過,扣工資是小,有可能還會被開除,影響升職等。一旦發生了這種時,在這家工作基本上沒有什麼前途可言,只能換工作,不過也不用太過緊張,不做東家做西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