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內江市東興區紀委監委在檢查各鄉鎮(街道)領導班子成員2017年述職述廉報告時發現, 部分幹部的報告存在照抄照搬、相互抄襲的現象:有的把2016年的報告改個時間, 就變成2017年的;有的把報告中的“十八大”直接改為“十九大”;有的兩份年度總結, 95%的內容相似……(4月30日《中國紀檢監察報》)
內江市東興區多個鄉鎮(街道)領導班子成員2017年述職述廉報告普遍存在照抄照搬等問題, 看起來有點不可思議, 實質並不奇怪, 這種情況可以說在全國各地普遍存在。 之所以出現這樣的情況, 關鍵是有關部門沒有像內江市東興區紀委監委這次檢查那樣較真。
每個地方歲末年初都要讓官員進行述職述廉, 不但要交文字材料, 而且有的還有公開進行述職述廉。 但許多管理部門, 把這項原本十分嚴肅的工作, 當成了做做形式, 走走過場。 官員在報告中說的是不是真實情況, 不去核實;有的地方對官員一年應該做的工作有沒有做, 有沒有做好也心中無數, 只聽官員自己在吹;更有的部門只管收收材料, 只要把材料收齊了就算完成任務了, 官員到底在述職述廉中寫了什麼, 說了什麼, 那就不管了。 因而, 很多官員摸到了有關部門的底細, 便消極應付。 平時不腳踏實地去工作, 反正到年底工作做得怎麼樣, 全憑自己嘴一張。
由於很多地方沒有把官員的述職述廉當一回事,
“官員拼湊廉政報告”病因在有關部門對官員的監管沒有到位。 如果我們各地組織部門和紀檢監委都能像東興區紀委監委本次檢查那樣頂真, 把官員2017年度的廉政報告與往年的廉政報告相比對, 對發現存在拼湊或抄襲以往材料的官員進行嚴肅查處, 就是借給這些官員十個膽估計他們也不敢這麼幹了。
到年底讓官員進行述職述廉是必要的, 寫成文字材料也是應該的, 但重點是有關部門必須加強對官員平時的監管。 對官員平時工作應該按照時序進度督促其落實, 對官員的廉政情況時刻加強監督, 只有平時對官員抓緊抓牢了, 官員的工作做到位了, 才能讓他們在年底的述職述廉過程中有東西可寫, 有東西可說, 不再為沒有東西可說可寫而煩惱,
文/胡建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