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發動侵華戰爭期間, 對中國軍民犯下了難以計數的罪行。 不僅攻佔大量的中國領土, 掠奪大批資源, 還殘暴的屠殺中國無辜老百姓。 執行“三光”政策, 燒光, 殺光, 搶光。 尤其在中日相持階段, 為了對付我敵後八路軍和新四軍的武裝力量, 對根據地進行焦土政策, 一時間中華大地上遍地是狼煙。
當時, 日軍對我敵後根據地進行大規模的掃蕩和淸鄉行動, 對根據地的軍民造成了很大的傷害。 最令人髮指的就是日軍對待無辜老百姓的暴行。 一旦日軍認定這個村莊有抵抗力量的存在, 那麼這個村莊就會蒙受巨大的災難和傷害。
日軍攻佔這些村莊後, 往往把村民家中財物和食物搶劫一空。 這還不算, 他們還會對老百姓進行嚴刑拷打, 各種毒招都用上, 為的是強迫村民把隱藏的糧食都交出來, 充作軍糧。 好多村民受不了酷刑, 死在日寇的酷刑之下。
日軍對中國進行侵略戰爭,
他們的後勤補給當然不是依賴於從日本國內運過來。
我們知道的是,
日軍士兵的伙食標準極高,
除了保證每天有大米飯吃之外,
還要保證每天都有足夠的新鮮蔬菜肉類食物。
日軍佔領村莊, 吃飽喝足之後就會在村莊過夜,
日軍會對村莊中剩餘的老百姓進行屠殺。 據戰後的侵華日軍老兵回憶, 每次夜晚駐紮村莊後就會把當地的村民殺死。 因為日軍認為這些村莊都是中國軍隊的根據地,
這種種的一切, 日軍是從骨子裡就帶著一股殘忍, 因為受到戰爭觀念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