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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票通過”彰顯捍衛英烈的全民意志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27日下午全票表決通過了英雄烈士保護法, 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受法律保護,

禁止歪曲、醜化、褻瀆、否定英雄烈士的事蹟和精神, 宣揚、美化侵略戰爭和侵略行為, 將依法懲處直至追究刑責。 致敬英烈、愛我中華!(4月27日新華網)

英雄者, 國之幹。 在歲月的長河裡, 作為中華民族最閃亮的座標, 無數英烈前仆後繼, 為爭取民族獨立、實現國家富強、促進世界和平而英勇獻身, 他們以鮮血澆灌理想, 用生命捍衛信仰, 構築起一座座不朽的精神豐碑。 可以這樣說, 無論時間過去多麼久遠, 英雄烈士的的事蹟和精神已經獲得全民族的廣泛認同, 是中華民族共同的歷史記憶和寶貴的精神財富, 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的強大精神動力。

一個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沒有英雄, 一個有前途的國家也不能沒有先鋒。

英雄烈士作為中華民族的傑出代表, 是一個國家、民族的精神象徵, 也是一個國家和民族的尊嚴。 應該看到, 崇尚英雄、尊重烈士已經成為社會的主流, 但近年來現實生活中也出現一種對英雄烈士“虛無化”的苗頭, 一些人對英雄烈士進行詆毀抹黑、侮辱誹謗、調侃貶損, 進而歪曲革命歷史。 比如, 身著二戰日本軍服, 通過網路大肆宣揚美化侵略戰爭;打著“反思歷史”“還原真相”等旗號, 質疑狼牙山五壯士、董存瑞、邱少雲等英雄烈士事蹟, 凡此種種不僅刺痛了無數人的神經, 更對社會輿論造成了嚴重的負面效應, 影響了社會主流核心價值觀的培育和踐行。

英雄不容褻瀆、先烈不容詆毀。 面對問題, 我們看到近年來, 社會各界對立法保護英雄烈士的呼聲不斷高漲。

比如, 2017年全國兩會, 就有251人次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和一些群眾來信提出, 建議通過立法加強英雄烈士保護。 不言而喻, 此次通過的英雄烈士保護法既是對不良現象的有力回擊, 更在於以立法的形式來保護英雄烈士, 回應社會關切, 弘揚社會正義。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 針對現實中的問題, 英雄烈士保護法專門增加了深得人心的針對性規定, “褻瀆英雄烈士事蹟和精神, 宣揚、美化侵略戰爭和侵略行為, 尋釁滋事, 擾亂公共秩序, 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 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顯然, 這對於促進全社會尊崇英烈、揚善抑惡, 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意義重大,
既有助於公眾在內心形成明確的法律預警認知、後果認知, 也有助於有關部門明確監管職責, 形成社會監督機制、形成法律威懾力。

“一切向前走, 都不能忘記走過的路;走得再遠、走到再光輝的未來, 也不能忘記走過的過去。 ”習近平總書記的告誡依然言猶在耳。 今天, 中國正在發生日新月異的變化, 我們比歷史上任何時期都更加接近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目標。 實現我們的目標, 需要英雄, 需要英雄精神。 緬懷英烈事蹟, 維護英烈名譽, 不僅是對英雄的尊重, 更是為了銘記歷史, 繼承紅色基因, 弘揚紅色精神。 惟其如此, 才能正確認識歷史, 鑒往知來, 守護好我們共同的精神家園, 在築就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征程中堅定信念穩步前行。

讓我們以學習宣傳英雄烈士保護法為契機, 銘記一切為中華民族和中國人民作出貢獻的英雄們, 崇尚英雄, 捍衛英雄, 學習英雄, 關愛英雄, 戮力同心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努力奮鬥。 (南方網羅建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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