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婚姻磕磕碰碰,
經歷了談戀愛兩年,
婚姻5年,
實在是這麼長時間,
我實在忍不下去了,
所以我向他提出了離婚。
我們的生活都不像生活,
我們都是做建築的,
有一個小孩,
三個人三個省,
小孩是我自己的父母在帶。
從結婚開始我就感覺我的生活好累。
我們買了兩棟房子,
可他從沒去看過房子在哪裡。
第一棟差二十二萬,
是我媽給我補上的。
第二棟房子是在單位買的,
方便上班,
當初手上沒錢,
借款38萬,
我一個人借的,
找他借,
他就一句話我借不到,
沒辦法我就只能自己借了38萬。
那是欠款好幾十萬啊,
可就是在這種情況下,
年底他給同事發紅包還都是88.88。
當時我就提出了離婚,
他很爽快的和我說離。
但當我說出外債和房子平攤,
寶寶撫養權給他。
暫時由我來撫養,
他只要每月出點撫養費時,
他幾乎立刻就反悔了。
甚至還反問我房子是我自己借的錢,
為什麼要平攤?我說我們從14年懷孕到18年都在分居,
達到四年了,
都可以起訴離婚了,
他說起訴不起訴是你的事,
同不同意離不離婚是我的事。
你起訴那是你的權利。
可我就是不同意你能咋滴。
還有我領證那個月他還在和前女友QQ聊天,
說我沒有他前女友脾氣好,
被我發現後他各種承認錯誤,
我一心軟就在這樣情況下領了結婚證,
現在回想起來自己那時候真是傻,
第一次去他家,
家徒四壁,
連個玻璃窗都沒有。
領完證,
他爸給了兩千紅包,
看看家庭條件我沒要,
就這樣,
一分禮金都沒有,
連結婚的床單被套都是我自己買的,
我就嫁給了他,
有時候愛情真的不能當飯吃。
現在結婚後的生活,
經營的很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