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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通報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專項督查情況

湘潭線上4月24日訊4月16日-17日, 市紀委、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組成聯合督查組, 對全市29個單位配備使用辦公用房情況開展了專項督查。 督查發現, 部分單位存在執行辦公用房政策不到位、不徹底, 辦公室整改方式簡單, 閒置現象突出, 換門牌、加桌不加人, 市屬園區對辦公用房政策標準執行有差異等問題。

抽查中發現, 部分單位不同程度地存在超標準配備和使用辦公室的情況, 在全面從嚴治黨新形勢下, 部分單位黨員幹部在認識上還有差距, 在態度上還在觀望, 在執行上還不堅決。

部分鄉鎮主要負責人違規設置休息室。 如湘潭縣國土局、岳塘區法院、湘鄉市龍洞鎮、韶山市銀田鎮等單位仍然存在辦公室使用面積超標的問題。

部分單位整改超標辦公室簡單採用物理隔斷方式, 造成一定浪費。 如市人防辦領導班子的辦公室採取物理隔斷, 每間隔斷空閒面積近10平方米。 湘鄉市委辦清理騰退的辦公用房和辦公設備閒置, 未能有效利用。

市屬園區原來一直按縣(市)區套用標準配備和使用辦公用房, 導致園區領導班子和部門辦公用房超標問題較為突出。 如湘潭經開區因對執行標準認識偏差導致在實際整改中按縣一級標準執行, 以致目前整改任務艱巨。

督查還發現, 有的單位門牌標識與實際用途不匹配,

通過加掛文印室、打字室、檔案室門牌等方式變通辦公用房性質。 如湘鄉市人大機關門牌掛文印室牌子, 但室內沒有電腦, 實際為辦公室。

通報強調, 違規配備和使用辦公用房, 表面上是享樂主義、奢靡之風的“四風”問題, 深層次看是在政治上執行紀律不嚴、“四個意識”不強的表現。 全市各級領導幹部要從政治上把握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 堅決摒棄僥倖心理和特權思想, 切實增強貫徹執行黨紀黨規的自覺性、堅定性, 不折不扣地執行辦公用房配備和使用的政策。 全市各級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要切實履行好主體責任, 對本地區、本部門的辦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負總責, 從自身做起, 帶頭執行規定,

建立長效機制, 確保辦公用房清理整改實際效果, 防止“一陣風”式整治。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日常監督檢查, 對清理和整改工作進行跟蹤督辦, 嚴肅查處違規違紀問題, 越往後執紀越嚴、推動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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