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寶媽和我說幼稚園的老師找她了。 說“3歲的寶寶最近特別皮, 上課不好好聽講, 在教室跑來跑去;中午不睡覺, 還和別的同學逗來逗去。
其實這樣的情況並不少見。 人生有三個叛逆期, 2~3歲時出現的叛逆行為是人生第一個叛逆期的表現, 稱“寶寶叛逆期”;7~9歲左右, 則來到人生第二個叛逆期, 稱為“兒童叛逆期”;在12~18歲, 是人生第三個叛逆期, 這是大家最常見熟知的“青春叛逆期”。 不同的叛逆期, 有不同的個性發展、心理生理發育特點, 父母應對的方法也要不同。 如果控制的不好, “坑爹媽”的事情常常在這個時期發生。
處於“寶寶叛逆期”的孩子, 其心理是以自我為中心, 喜歡做一些誇張行為引起別人的注意,
隨著生活水準和教育水準的提高, 孩子的叛逆期正在低齡化。 在這一階段, 很多家長反映無法很好的處理與孩子之間的關係, 孩子總是不聽話, 不知如何去引導, 所以就導致孩子的叛逆期不僅孩子在經歷改變, 家長也被這一改變“折騰”的煩惱不已, 不知所措。
第一、理解寶寶
幼兒期的孩子時常會有一些出人意料的行為, 他們還不太懂什麼是危險的事情, 也不知道如何保護自己的安全。
作為家長應該充分理解兒童要自己嘗試、獨立表現的要求, 儘量多創造一些條件, 使孩子的要求得到適當的或充分的滿足後, 他們的叛逆行為, 叛逆性心理自然就逐漸減少。
第二、“不理睬”的態度
當孩子沒有道理而又不能滿足他們時, 我們可以採取暫時不理睬的方法, 讓孩子鬧、讓孩子自討沒趣, 等孩子情緒好轉, 能聽講道理的時候, 再慢慢來進行教育。 這種方法反復幾次, 孩子自然知道哭鬧、不滿也無法滿足自己的不合理要求,
現在孩子的獨立性越來越強, 他們不願成人過多的參與自己的活動, 束縛自己的行為, 否則就會經常對成人表示不滿或產生反抗心理。 在沒有危險傷害的情況下, 家長可以放手讓兒童自己去活動, 讓他們在嘗試中吸取教訓、經驗, 品味獨立思考、解決問題的樂趣。 即使成人想幫助他們, 也不要以指導、命令的口吻說話, 而要以提醒、探討等謙和的方式, 這樣孩子更容易接受。
第三、愛心、同情心
幼兒的叛逆性行為很多時候表現為破壞性、挑鬥性。 在孩子日常生活中潛移默化地進行“愛心、同情心”的教育, 是很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