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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澤縣公安局破獲一起編造、故意傳播虛假資訊案 兩人被刑事拘留

《刑法修正案(九)》在第291條中增加一款規定: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 在資訊網路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 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資訊, 故意在資訊網路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 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 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 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為了賺取關注度或點擊量, 故意編造發佈虛假資訊, 以往可能最多是治安處罰, 行政拘留幾天, 刑法修正案(九)施行後, 這種行為就可能構成犯罪了。

2018年3月22日, 有人在天涯論壇及九江貼吧發表“舉報彭澤縣某企業非法排汙”的帖文,

引起社會各方面的關注。 在彭澤縣環保局成立調查組前往該公司進行調查核實, 並於3月23日出具調查報告認定舉報內容嚴重失實後, 該公司立即向縣公安局報案, 並認為帖文發表後, 給公司帶來了極大的不良影響。

彭澤縣公安局對此高度重視, 副縣長、公安局長張力親自指揮, 要求迅速成立專案組, 務必迅速落地查人, 快速消除不良影響。 專案組民警迅速開展案件偵辦工作, 先後輾轉多地, 行程數千公里調查取證, 克服嫌疑人反偵察意識強、手段隱蔽、取證難度大等困難, 於2018年4月4日清晨在南京市江甯區某賓館內將涉案的張某超(男, 30歲, 山東省東營市人)、李某(男, 27歲, 山東省東營市人)一舉抓獲。 經訊問, 張某超、李某對通過網路發帖編造、故意傳播虛假資訊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供認不諱。

目前, 張某超、李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此案仍在進一步辦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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