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討論這個話題之前, 我來說一個社會現象。 你生活在某一個城市, 你的經濟條件普通, 這個城市只要一個商場, 並且貨物也不全, 品質也普通, 由於你選擇性比擬小, 所以大家只能在這個商場購物, 大家也沒有幾意見。 後來去了另一個城市, 這個城市商場多, 物品也多, 很多物質量量也好, 包括各種樸素品美不勝收等。 你生活在這個城市裡, 實踐上你的購置才能並沒有進步, 但你的心態絕對會發作變化, 你不願意回到當初的城市, 不願意到只要一個商場的城市購物。
回到大家討論的關於“剩女”問題的討論, 這三十多年來, 我國經濟快速開展。 人們的寓居地也不時的發作變化, 人際交往也變得越來越廣, 不再像六七十年代一個人只能再一個單位工作, 大局部時間只在一個城市或者縣城生活, 交際的圈子也是本單位本系統的那些同事和親朋好友。
如今的不少女孩子, 本人的狀況並沒有多大變化, 但本人的見識廣了, 社交範圍大了, 見過的“局面”也多了, 無形中本人的擇偶規範也進步了。 明明本人是一個“醜小鴨”, 內心覺得本人就是一隻與眾不同的“天鵝”。
還有一個緣由就是我國的“獨生子女政策”, 大局部家庭只要一個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