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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質贈券變成手機電子券引紛爭 APP消費需預習

4月16日, 青島市市南區市場監管局湛山所為市民李先生解決了因為使用手機APP消費贈券同酒店而發生的糾紛,一場本不該出現的衝突得到了圓滿的解決。

據瞭解, 市民李先生在青島某酒店銷售人員的介紹下, 先後在該企業集團旗下兩家酒店辦理了會員卡, 並得到888元金額的不記名消費贈券。

李先生說, 酒店人員在辦理相關手續時告訴他, 為了方便使用, 幫助將紙質贈券轉為電子券綁定手機上, 消費時無須再出示紙質贈券。 辦理完轉換後, 李先生就把兩個酒店的紙質贈券一同丟棄了。

2018年2月底,

酒店出於對消費者負責, 提醒李先生消費贈券即將到期, 如不使用就會失效。 於是, 李先生就預定了該酒店一天的住宿消費, 準備把贈券消費掉, 但在付款時,李先生拿出手機準備用電子贈券支付,酒店提出只有紙質贈券有效。

李先生稱銷售人員當時告訴他消費時不需要紙質贈券了, 但酒店方面明確否認有此說法, 他又提供不出證據, 覺得自己的權益受到了傷害, 在與酒店協商未果的情況下, 向有關部門進行了投訴。

湛山市場監管所工作人員受理後,進行了詳細地調查瞭解。 酒店方面表示贈券是不記名的, 不提供紙質贈券的話,就無法進行消費。 而且他們從未開通使用手機應用贈券來進行消費的先例, 更不可能告訴李先生這麼做。

李先生覺得酒店這樣的態度, 便提出要求退還在該酒店辦理會員卡交費, 酒店方也表示同意退款, 雙方達成一致。 由於因適逢清明節假期, 只能節後退款, 雙方再起爭執, 李先生一氣之下撕掉了會員卡, 並聲稱會員卡裡的錢也不要了, 憤然離場。

事後, 酒店方主動聯繫湛山所執法人員, 表示不管誰的過錯, 都願意給消費者的會員卡退款。 執法人員再次召集雙方進行調解。 執法人員指出, 作為服務行業應當視消費者為衣食父母, 要端正態度, 放低身架, 在事情原委尚不明確的情況下,不能盲目地把責任, 全盤推到消費者一邊, 即使在自己毫無過錯的時候, 也要虛心接受消費者的詢問和質疑, 儘量做到不使用傷害性的語言,

不刺激消費者的情緒, 不擴大已經存在的分歧, 努力把糾紛化解消除掉。 酒店方面表示, 認識到和消費者之間產生的矛盾, 要做到良好充分的溝通, 在相互信任的基礎上, 積極探討解決辦法, 避免消費糾紛發生和產生的影響, 雙方握手言。

市南區市場監管局提醒廣大消費者, 在手機應用和支付功能成為潮流的時代, 要注意還有很多的消費場所, 仍然使用傳統的消費模式和支付手段, 如果沒有弄懂其功能, 切不可盲目過分依賴手機應用, 以免引發不必要的糾紛或造成損失。

信網全媒體記者 杜杲燃 通訊員 姜峰 馬先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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