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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新高考”來襲,中考如何銜接?湖北改革方案全解讀來了

從今年秋季入學的高一新生開始, 我省將全面推行新高考改革方案。 2021年的高考招錄, 實行“兩依據一參考”政策, 即依據統一高考成績和高中學業水準考試成績, 參考高中學生綜合評價, 基本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模式。 “新高考”來襲, 中考如何銜接?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說, 中考改革旨在切實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 落實立德樹人的根本任務。 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 扭轉片面應試教育傾向, 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和健康成長;完善評價制度, 建立多元化招生錄取機制,

破除“唯分數論”, 維護教育公平公正。 同時堅持普職並重, 讓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規模大體相當、協調發展, 讓學生選擇適合自己的高中階段教育。

15個科目納入學業水準考試

對應高中即將推行的學業水準考試, 初中也將推行學業水準考試。 據瞭解, 今年, 湖北省將推進除招生錄取機制改革外的其他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 2020年全省全面推進改革, 到2023年, 全省將初步形成基於初中學業水準考試成績、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錄取模式和規範有序、監督有力的管理機制。

與傳統“中考”指向單一的選拔類招生考試不同的是, 初中學業水準考試將初中學生畢業考試和高中招生考試“兩考合一”,

實現“一考多用”。 推行初中學業水準考試後, 任何部門(學校)不得另行組織高中招生選拔性考試, 學業水準考試成績將作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依據之一。

初中學業水準考試主要衡量學生達到國家規定學習要求的程度。 教育部《義務教育課程設置實驗方案》設定的全部科目和全省統一開設的地方課程均納入我省初中學業水準考試的範圍, 包括: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生物、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資訊技術教育)、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15科, 考試內容以教育部、省教育廳頒佈的義務教育課程標準為依據, 考試命題則要求增強與學生生活、社會實際的聯繫,

注重考查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重視對有關學科教學實驗操作和實踐能力的考查, 減少單純記憶、機械訓練性質的內容。 省教育廳將發佈《湖北省初中學業品質標準》, 避免出現偏題、怪題、超難度考題。

值得注意的是, 我省將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納入學業水準考試範圍;將體育與健康、物化生實驗操作的考試成績作為高中學校招生錄取的計分科目。

而在考試時間上, 實行“學完即考”, 將生物、地理考試時間安排在初二年級下學期, 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資訊技術教育)、物化生實驗操作等科目的考試時間由市(州)結合本地實際在初三年級下學期統籌安排;在考試成績的呈現方式上,

採用分數、等級等多種形式呈現, 並鼓勵實行“等級”呈現, 克服分分計較, 避免過度競爭。

多做義工也能為升學“加分”

除了學業水準考試成績外, 我省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時還將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 具體計分方式為:學業水準考試成績由“計分科目+等級呈現科目”組成。 其中, 計分科目包括道德與法治、歷史、語文、數學、外語、體育與健康、物理、化學和物化生實驗操作等科目, 其計分方式為原始卷面分;等級呈現包括科目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資訊技術教育)、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科目;生物、地理可作為計分科目, 也可作為等級呈現科目, 具體由各市(州)研究確定。 報考普通高中學校的學生,

其以等級形式呈現的成績中, 最多只允許有一個最低等級成績的科目;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原則上以等級呈現方式作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依據之一, 也可探索基於等級、以折算分數計入錄取總分的方式。

這就意味著, 培養學生的綜合素質將成為未來初中階段學校發展的重要方向。 那麼, 如何將抽象的綜合素質評價落到實處?

一是客觀記錄。學校為每位元學生建立成長記錄檔案,學生採用寫實的辦法將自己參與活動的表現客觀記錄下來;二是評定等級。初中學校基於學生“寫實記錄”和相關典型材料,通過學生自評、互評和教師評議相結合,對學生在思想品德、學業水準、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和社會實踐五個方面的行為表現定期進行等級評價。評定結果以等級形式予以呈現;三是公示審核。每個評價週期結束後,初中學校對學生提交的記錄材料和等級評定結果進行公示;四是形成檔案。學校對相關材料進行匯總,為每位元學生建立綜合素質檔案。確保評價結果客觀、真實、可用。

據瞭解,綜合實踐活動(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與社會實踐以及勞動與技術教育)的學習情況,都將統一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中。

分配生名額向農村初中傾斜

我省高中階段學校招生主要有統一招生、分配生招生、自主招生等招生方式。

為推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進一步完善分配生招生政策,我省優質普通高中學校分配生招生計畫按不低於80%的比例分配到區域內各初中學校,名額適當向農村初中學校傾斜。且禁止在學業水準之外,另外單獨組織考試確定分配生資格,禁止面向已具有分配生資格的學生再次組織選拔性考試。

自主招生則採取“學生自願申請、招生學校依據學生學業水準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自主確定”的方式進行。具有自主招生資格的學校,必須是事先被市(州)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特色學校,只能招收具有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的學生。嚴禁將義務教育階段學科競賽成績作為自主招生資格前置條件和錄取依據,嚴禁以自主招生名義“掐尖”、提前招生、降低要求招收“線下生”等。各市(州)自主招生的名額按不超過本地總招生計畫的5%進行控制。

為積極鼓勵和引導動手能力強、職業傾向明顯的學生接受職業教育,本次改革對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實行“知分填志願”,對國家、省示範中等職業學校和五年制高等職業學校實行提前批錄取。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積極探索優質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名額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初中學校的辦法。

兩年後“新初一”全面實施

我省設立了一系列措施,促進招生公平。

首當其衝的就是減少和嚴控招生加分項目。自2017年秋季招收的初一年級學生開始,取消體育、藝術、科技創新、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等加分項目,學生的相關特長和突出表現等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各市(州)不得在國家和省規定外自行增加地方性加分項目;保留的加分專案,要嚴格控制加分分值,健全考生加分資格審核、公示制度。

其次是對目前存在的“掐尖”行為說“不”,嚴禁高中階段學校提前招生。它們的招生錄取工作,一律只能在學業水準考試後進行。

最後是繼續大力推進陽光招生。我省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通過全省統一的招生網路工作平臺,由各市(州)招生考試機構辦理錄取手續的方式進行;並及時向社會公佈考試招生政策、招生計畫、錄取結果等資訊,接受考生、媒體和社會的監督,杜絕虛假招生宣傳。

此次重大改革,湖北省也列出了時間推進表:宜昌市已從2017年秋季招收的初一年級學生開展改革試點。從2018年秋季招收的初一年級學生開始,全省推進除招生錄取機制改革外的其他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從2020年秋季入學的初中一年級開始,全省全面實施改革。也即從2023年初中畢業年級開始,全省高中階段學校全部以初中學業水準考試成績、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為依據進行招生錄取。而在2023年之前,未參與試點的市(州)可繼續按現行的招生錄取方式進行招生。(湖北日報網)

一是客觀記錄。學校為每位元學生建立成長記錄檔案,學生採用寫實的辦法將自己參與活動的表現客觀記錄下來;二是評定等級。初中學校基於學生“寫實記錄”和相關典型材料,通過學生自評、互評和教師評議相結合,對學生在思想品德、學業水準、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和社會實踐五個方面的行為表現定期進行等級評價。評定結果以等級形式予以呈現;三是公示審核。每個評價週期結束後,初中學校對學生提交的記錄材料和等級評定結果進行公示;四是形成檔案。學校對相關材料進行匯總,為每位元學生建立綜合素質檔案。確保評價結果客觀、真實、可用。

據瞭解,綜合實踐活動(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與社會實踐以及勞動與技術教育)的學習情況,都將統一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中。

分配生名額向農村初中傾斜

我省高中階段學校招生主要有統一招生、分配生招生、自主招生等招生方式。

為推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進一步完善分配生招生政策,我省優質普通高中學校分配生招生計畫按不低於80%的比例分配到區域內各初中學校,名額適當向農村初中學校傾斜。且禁止在學業水準之外,另外單獨組織考試確定分配生資格,禁止面向已具有分配生資格的學生再次組織選拔性考試。

自主招生則採取“學生自願申請、招生學校依據學生學業水準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自主確定”的方式進行。具有自主招生資格的學校,必須是事先被市(州)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特色學校,只能招收具有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的學生。嚴禁將義務教育階段學科競賽成績作為自主招生資格前置條件和錄取依據,嚴禁以自主招生名義“掐尖”、提前招生、降低要求招收“線下生”等。各市(州)自主招生的名額按不超過本地總招生計畫的5%進行控制。

為積極鼓勵和引導動手能力強、職業傾向明顯的學生接受職業教育,本次改革對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實行“知分填志願”,對國家、省示範中等職業學校和五年制高等職業學校實行提前批錄取。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積極探索優質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名額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初中學校的辦法。

兩年後“新初一”全面實施

我省設立了一系列措施,促進招生公平。

首當其衝的就是減少和嚴控招生加分項目。自2017年秋季招收的初一年級學生開始,取消體育、藝術、科技創新、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等加分項目,學生的相關特長和突出表現等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各市(州)不得在國家和省規定外自行增加地方性加分項目;保留的加分專案,要嚴格控制加分分值,健全考生加分資格審核、公示制度。

其次是對目前存在的“掐尖”行為說“不”,嚴禁高中階段學校提前招生。它們的招生錄取工作,一律只能在學業水準考試後進行。

最後是繼續大力推進陽光招生。我省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通過全省統一的招生網路工作平臺,由各市(州)招生考試機構辦理錄取手續的方式進行;並及時向社會公佈考試招生政策、招生計畫、錄取結果等資訊,接受考生、媒體和社會的監督,杜絕虛假招生宣傳。

此次重大改革,湖北省也列出了時間推進表:宜昌市已從2017年秋季招收的初一年級學生開展改革試點。從2018年秋季招收的初一年級學生開始,全省推進除招生錄取機制改革外的其他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從2020年秋季入學的初中一年級開始,全省全面實施改革。也即從2023年初中畢業年級開始,全省高中階段學校全部以初中學業水準考試成績、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為依據進行招生錄取。而在2023年之前,未參與試點的市(州)可繼續按現行的招生錄取方式進行招生。(湖北日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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