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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武帝司馬炎為什麼要立傻兒為太子?

泰始三年(西元267年)正月, 弘農, 澠池兩地出現了兩條白龍, 白色, 可是晉朝的國色。

幾天後, 大晉迎來了它的太子, 司馬衷。 這孩子後來說出一句名言, ——“何不食肉糜”?這位皮蛋瘦肉粥的推薦者, 腦子不太靈光, 一直到青壯年, 智商都比較接近正常值的下限。

在司馬炎的眼中, 這點可以忽略不計, 因為, 他必須立自己的長子為繼承人, 因為他始終沒有忘記, 自己的位置, 是經過一番爭議才得來的, 對手, 就是他親弟弟司馬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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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司馬攸這些年來形象愈加光輝。 未成年時, 就歷任散騎常侍, 步兵校尉, 安撫軍營部署, 恩威並施, 大有風範。 晉朝受禪之後, 司馬攸得封齊王, 總管軍事, 撫內安外, 百官歸心。 這是他有才的一方面, 這傢伙還有另一個耀眼的閃光點, 德!

孝悌是德的首要準則。 司馬攸在遭逢司馬師的大喪時, 就好好表現過一回。 當親爹司馬昭去世時,

他哀痛到絕食的地步, 十八九歲的青年, 走路要拄拐棍, 我估計這是連悲痛帶饑餓的綜合效果。 不幾年後, 王太后薨了, 他照樣又來了一遍。

看著弟弟的舉動, 司馬炎簡直像坐在高壓鍋裡。 天子, 為天下表率, 這一點怎麼能輸給齊王呢?於是, 他在自己身上恢復了古代服喪禮節。

按古代傳統, 服喪儀式分五個級別, 稱為“五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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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等叫斬衰(cui), 粗麻布, 斬斷處外露, 且不緝邊, 以示無心裝飾。 一般是臣為君, 子女為父, 嫡孫為祖父, 父為長子, 妻為夫等, 服期三年。

第二等叫齊衰, 粗麻布, 緝邊。 從三年到三個月不等。 三年的, 一般是父卒為母, 母為長子。 一年的, 父在為母, 夫為妻等叫杖期, 男子為伯叔父母, 兄弟, 其他兒子, 女子為娘家父母, 媳婦為公婆等叫不杖期。 服期五月的, 為曾祖父母。 三個月的, 為高祖父母。

下面三等, 依次叫大功, 小功, 緦服。 喪服的布料採用細麻布, 服期也依次遞減, 分別是九個月, 五個月和三個月, 這三等的服喪對象, 親緣上也越來越疏遠, 就不細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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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話常說“出五服”, 就是關係遠到可以不按上述五服服喪了。 此外, 孝子還要執孝杖(俗稱哭喪棒), 女子髮髻上還要系段麻繩, 稱“衰”。

但從漢文帝起, 就把這套規矩取消了。 他有他的道理, 因為服喪不是穿件喪服那麼簡單, 還有很多規矩和禁忌, 孝子必須“守制”。

如果是平民百姓,

你要謝絕應酬, 喝酒打牌K歌那是絕對不允許的。 如果是官員, 就要解除職務, 在家守孝丁憂。 就算你職位太重要了, 朝廷“奪情”, 讓你繼續幹, 你辦公的時候還是得穿素服, 不能參加朝會, 祭祀等禮儀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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