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辦理結婚登記, 婚前的彩禮應當視為贈與, 沒有法律規定的情形不能退還。 可以要求平均分割.注意婚後不是指婚禮,而是指辦理結婚登記.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對這個問題給了明確的回答, 規定在三種情況下肯定需要返還彩禮。
司法解釋規定, 根據目前中國的國情, 按習俗給付彩禮的, 有三種情形可以請求返還:
一是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是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是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其中後兩項, 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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