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窮盡一生所經營的財富與名譽, 死的時候無人能帶走, 正所謂“赤裸裸的來, 赤條條的走”。
世間有大福報的人很多, 哪怕他們富可敵國,
有些人錯解了“惜福”之意, 雖然勤於積聚財物, 平日裡卻刻意的節衣縮食, 過度的吝惜讓自己生活得寥落清苦, 直到有一天死神來臨, 所擁有的財富悉數易主, 最終還是被別人拿去享用。
所以, 當我們擁有財物時, 如果僅僅把財物存儲起來, 當一個守財奴對自他都沒有任何意義。
該佈施的時候就要慷慨地佈施, 自己該享用的時候就要愉悅的享用。 自己享用也是佈施給自己, 如果擁有的財物不捨得用, 佛陀說這就是投生為餓鬼的前因。
因此, 要善待並利用人身, 將擁有的財物佈施給自己、父母, 佈施給曾經幫助過我們和需要幫助的人。
當然, 修行人的財富觀應該更為廣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