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是世界智慧財產權日, 保護智慧財產權就是保護創新, 就是捍衛法治精神。 花都區法院堅持服務創新驅動發展戰略, 不斷加大對侵犯智慧財產權行為的刑事懲治力度, 全面提升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力度和水準, 努力營造鼓勵創新、尊重智慧財產權的良好營商環境, 服務全區經濟發展。 2015年以來, 花都區法院審結侵犯智慧財產權刑事案件140件。
案件1:生產假冒“LV”皮具獲刑三年
被告人江某某未取得商標權利人許可, 在廣州市花都區獅嶺鎮某村加工廠生產假冒“LV”商標錢包。 廣州市公安局花都區分局於2015年12月17日依法檢查上述加工場,
花都區法院審理認為, 被告人江某某犯假冒注冊商標罪, 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並處罰金二萬元。
法官說法:生產、銷售假冒一線品牌皮具, 破壞皮具行業正常市場經濟秩序, 是花都區當前典型的、多發的侵犯注冊商標權的犯罪類型, 也是當前長抓不懈的嚴厲打擊物件。 法律是嚴肅的, 不法分子切勿心存僥倖, 以身試法。
案件2:受雇生產、銷售假冒產品是共犯
被告人程某某夥同同案人先後租賃廣州市白雲區某村工業區廠房、花都區新雅街某村商鋪, 雇請被告人魯某某等9人分別為廠長、主管、生產工人、運貨司機,
花都區法院審理認為, 被告人程某某犯假冒注冊商標罪, 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四個月, 並處罰金二萬元。 被告人魯某某等9人犯假冒注冊商標罪, 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四個月至一年六個月不等, 並處罰金一萬元到五千元不等。
法官說法:根據刑法第二十五條關於共同犯罪的規定,明知他人正在進行違法犯罪經營活動, 仍接受雇請,在管理、生產、運輸、倉儲等環節為他人犯罪活動提供幫助的,
案件3:假冒注冊商標還暴力抗法, 數罪並罰
被告人柏某某在花都區獅嶺鎮某村經營凱某嬌皮具有限公司, 未取得商標所有權人許可, 生產假冒“G80546”標識手提包和“MCM”標識背包, 並在阿裡巴巴網站上註冊網店公開銷售。 廣州市工商局花都區分局於2016年7月28日依法檢查凱某嬌皮具廠, 當場查獲假冒“克利斯蒂昂·迪奧爾服裝有限公司”品牌手提包752個、“MCM控股有限公司”品牌背包12個。 被告人柏某某暴力拉扯阻礙執法人員檢查, 致畢某某頸部受傷(經法醫鑒定為輕微傷)。
花都區法院審理認為, 被告人柏某某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
法官說法: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 受法律保護。 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執行職務, 或者故意阻礙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 雖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 但造成嚴重後果的, 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的規定, 均構成妨害公務罪。 侵犯智慧財產權, 已是違法犯罪,
文:廣州參考·廣州日報記者 魏麗娜 通訊員 黃志堅、陳陶
圖:視覺中國
廣州參考·廣州日報編輯 黃子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