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 北京延慶檢察院通報了一起令人“啼笑皆非”的酒駕案件。
事情是這樣的:
當天張某和朋友聚會,
酒足飯飽後, 獨自駕車離去。
然而張某在回家的路上,
遇到了交警設卡檢查酒駕。
一開始, 張某堅稱自己沒喝酒,
拒不接受酒精測試。
但最後“被逼無奈”, 張某竟使出歪招
掏出車裡的半瓶白酒, “咕咚咕咚”,
一口氣喝了個底朝天,
整個動作可謂是一氣呵成
喝完之後, 張某還對交警說:
“你們怎麼證明我酒駕了?我現在才喝的酒。 ”
這招到底是從哪學來的?
經詢問得知, 張某表示,
這是他之前在網上看到的:
“有看過段子說, 酒駕被查趕緊喝酒, 這樣交警就搞不清被查的時候血液酒精含量到底有多少, 也沒有證據是酒駕, 然後根據疑罪從無的原則就可以脫罪了。 ”
然而, 根據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公安部于2013年印發的《關於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 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時, 為逃避法律追究, 在呼氣酒精含量檢驗或者抽取血樣前又飲酒, 經檢驗其血液酒精含量達到醉酒標準的, 應當認定為醉酒。
為此, 最終張某還是被帶回交警大隊調查。 後經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法院以危險駕駛罪, 判處張某拘役2個月, 並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張某的這一行為也引來了網友的嘲諷, 還真有人把段子當真了。
大概是在“以身試段”吧……
難怪段子被搞垮了, 原來是有人玩真的。
而最終, 張某的故事也將成為一個段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