鐺、鐺、鐺、鐺
一週一期的普法小課堂
又來啦~
今天,
小尊匯總了一些關於“勞工合同”、“撫養權”等方面的問題
由我所的趙雙劍、蔣玲律師為大家解讀,
她們也曾受邀到央視《今日說法》公眾平臺為大家分享並解決過類似案例,
如果生活中你們也被類似的問題困擾,
說不定能在這裡找到答案
Q1
劃重點:拖欠兩個月工資、威脅投訴
我所律師:勞動者在單位工作, 單位是有支付報酬的義務的, 除非有證據證明您因為個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導致單位財產利益受損的情況下, 單位是無權隨意克扣員工工資的。
就您目前的表述來看, 單位因為自身器材不齊全, 導致您工作過程中無法檢測出產品中是否有蟎蟲, 後因為蟎蟲導致產品不達標, 公司承擔違約責任, 並非是因為您的工作失誤或者故意導致的後果, 因此單位並沒有權利扣著您兩個月的工資不發放。
Q2
劃重點:離職無薪、被辭退、微信侮辱
我所律師:單位在試用期並非隨意就能解除跟勞動者之間的勞動合同, 只有在勞動者滿足一定條件, 不符合法律規定、單位工作要求的時候單位才能以試用期不合格為由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無論是否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單位都是不能克扣員工工資的。
根據您的表述, 目前還不能確定單位是否有權解除跟您的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一條:在試用期中, 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 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 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如果您的工作沒有符合勞動法關於單位可以解除的情形下, 單位是無權解除您的, 無故辭退的情況下, 您可以依法要求單位對您進行經濟賠償, 如果您的工作的確存在勞動法規定的情形, 單位可以依法解除跟您之前的合同, 且無需對您進行經濟補償。 但無論哪種情況下, 單位都是要根據合同約定的工資金額發放您的工資。
Q3
劃重點:老公打牌賭博 離婚
我所律師:根據我國法律規定, 離婚分為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 據您所述的情況, 如果對方長期在外不回家, 也不跟家裡聯繫, 那麼建議您選擇訴訟離婚的方式。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21條的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 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您可以去對方的戶籍所在地的法院去起訴, 立案的材料主要有: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民事起訴狀及證明夫妻感情破裂、財產狀況等的證據材料。 如果您材料齊全, 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是應當依法受理的, 法院經過立案審查,
如果您近期能夠聯繫上對方, 而且你們雙方能夠就離婚意願、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債權債務等協商一致, 可以自願去一方現在的戶籍所在地民政局辦理協議離婚。 材料主要為: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原件及影本、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 個人免冠2寸登記照。
Q4
劃重點:父母離婚、撫養費
我所律師:根據你所述的情況, 一般子女成年以後是無權要求父母支付撫養費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通知》第11條的規定:撫育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歲為止。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準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
同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通知》第12條的規定: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育費:(1)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讀的;(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婚姻法》第21條也規定,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因此,如果你符合上述情形的,也是可以要求你的母親依法支付撫養費的。
關於贍養父母的問題,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是否要回撫養費而發生變化,根據《婚姻法》第21條的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父母日後生活困難或者無勞動能力,成年子女就應當依法給付贍養費,這種贍養義務不因父母是否曾經支付撫養費而免除。
好啦
這就是本周的問答時間,
除了分享、答疑,
幫助更多人解決實際問題,
也希望每個人都能從get法律小知識中,
建立起法律意識~
歡迎大家積極留言,
把你關心的、看到的、不懂的問題丟出來,
剩下的,交給專業律師~
我們下期見~
helonglvshi v信helonglawyer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通知》第11條的規定:撫育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歲為止。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準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
同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通知》第12條的規定: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育費:(1)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讀的;(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婚姻法》第21條也規定,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因此,如果你符合上述情形的,也是可以要求你的母親依法支付撫養費的。
關於贍養父母的問題,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是否要回撫養費而發生變化,根據《婚姻法》第21條的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父母日後生活困難或者無勞動能力,成年子女就應當依法給付贍養費,這種贍養義務不因父母是否曾經支付撫養費而免除。
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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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希望每個人都能從get法律小知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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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下的,交給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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