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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頭城市總體規劃獲批

南都訊 記者陽廣霞 汕頭城市總體規劃獲批。 昨日, 廣東省人民政府轉發《國務院關於汕頭市城市總體規劃批復的通知》(以下簡稱《批復》), 到2020年, 汕頭中心城區常住人口控制在222萬人以內, 城市建設用地控制在205平方公里以內, 禁止在確定的建設用地範圍之外設立各類開發區和城市新區。

《批復》稱, 原則同意《汕頭市城市總體規劃(2002—2020年)(2017年修訂)》(以下簡稱《總體規劃》)。 在《總體規劃》確定的2245平方公里城市規劃區範圍內, 實行城鄉統一規劃管理。

合理控制城市規模, 到2020年, 中心城區常住人口控制在222萬人以內, 城市建設用地控制在205平方公里以內。

禁止在《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範圍之外設立各類開發區和城市新區。

進一步完善公路、鐵路、機場、港口等交通基礎設施, 發展軌道交通。 加快淘汰落後產能, 嚴格控制污染物排放總量, 積極發展綠色建築。 推行低影響開發模式, 推進海綿城市建設。 加強文物保護, 突出山城相擁、陸海交融的嶺南濱海城市風貌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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