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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紅包”了!低保家庭中這類群體有望多領低保金!

中新經緯用戶端4月25日電 民政部25日在新聞發佈會上透露, 民政部對於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殘疾人和重病患者這些特殊困難群體, 將採取增發低保金等多種措施提高救助水準。

25日, 民政部舉行2018年第二季度例行新聞發佈會, 民政部新聞發言人李保俊介紹, 今年一季度, 民政部印發《關於推進深度貧困地區民政領域脫貧攻堅工作的意見》, 指導各地完善低保標準制定和調整辦法, 確保各地農村低保標準動態不低於國家扶貧標準, 切實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

“截至2018年2月底, 全國共有城鄉低保對象5164.6萬人,

其中, 城市低保對象1224萬人, 農村低保對象3940.6萬人。 全國平均城市低保標準為541元/人/月, 農村低保標準為4301元/人/年, 農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人數為460萬人。 ”

針對農村低保兜底保障支援深度貧困地區脫貧問題, 民政部社會救助司副司長劉勇表示,

農村低保兜底保障是脫貧攻堅的重要組成部分, “三區三州”等深度貧困地區, 貧困發生率很高, 致貧的原因很複雜, 各種困難交織疊加, 共性和個性問題集於一體, 是全國脫貧攻堅工作的“堅中之堅”。

劉勇表示, 為充分發揮農村低保制度在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民政部擬採取下列四項政策措施, 助推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

一是科學制定低保標準。 下一步, 我們將繼續指導深度貧困地區科學制定農村低保標準, 確保在脫貧攻堅期內, 全國所有縣(市、區)的農村低保標準不低於國家扶貧標準。

第二是加強工作指導。 我們將指導深度貧困地區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的指導意見》和《民政部 國務院扶貧辦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的通知》精神, 加強農村低保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 將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中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無法依靠產業扶持和就業幫助脫貧的家庭納入農村低保範圍。

對於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殘疾人和重病患者這些特殊困難群體, 採取增發低保金等多種措施提高救助水準。

第三是鼓勵具有勞動能力的低保物件就業。 對於參與扶貧專案的農村低保物件, 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時可以扣減必要的工作成本, 並給予一定期限的“漸退”期, 實現穩定脫貧後再退出低保範圍。 同時, 對於建檔立卡範圍內的有勞動能力但未就業的低保物件, 無正當理由連續3次拒不參加扶貧專案的, 可減發或停發其本人的低保金。 我們希望通過這種方式, 進一步激發有勞動能力的低保物件的內生動力, 鼓勵他們通過勞動脫貧。

第四是加大資金傾斜力度。 接下來我們將會同財政部等有關部門, 在分配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時, 繼續堅持“重點向貧困程度深、保障任務重的地區傾斜”的基本原則, 適當考慮深度貧困地區的特殊困難, 盡可能向“三區三州”等深度貧困地區所在省份傾斜。 同時,指導各地加大對轄區內的深度貧困市縣的傾斜性補助力度,幫助他們更好的完成兜底保障任務。(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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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指導各地加大對轄區內的深度貧困市縣的傾斜性補助力度,幫助他們更好的完成兜底保障任務。(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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