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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藥”廣告屢禁不止 亟待重拳規範

OTC藥品銷量與廣告密切相關, 廣告違法成本極低, 通報違法等方式隔靴搔癢。

近半年來, 各種神藥神廣告事端頻現, 備受關注。 之所以如此, 因其直接關係患者用藥安全及療效。

“從去年底的莎普愛思到今年的某藥酒, 只是出一個問題就解決一個, 但至今對整個OTC引進中國市場, 當時國內消費者很陌生, 為此中美史克率先嘗試國內OTC藥品電視廣告, 一炮打響, “兩片”賣得火爆。 後續接連以電視廣告形式出現的是西安楊森的息斯敏、達克甯、嗎丁啉等, 廣告直接帶來了銷量增長。

一份公開的《1991年西安楊森廣告綜合調查報告》顯示,

當時, 息斯敏的患者用藥率為36.6%, 達克寧為35.4%。 息斯敏和達克甯在市場開拓上獲得明顯成功, 不僅為消費者接受, 而且已經在同類藥品中上升為主要地位, 開始超過傳統藥品。 而廣告在提高二者的知名度和銷售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這兩種藥品的產品知名度當時分別達到44.4%和36.1%。

上述資深人士告訴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 用廣告打開銷路的方式被很多企業效仿。 “一般是鋪貨鋪好後, 再投放廣告, 有時一周之內就會起效, 但需要藥企持續投入, 才能得到高額產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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