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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首個環保統一標準發佈會現場。 國際線上 圖
本報通訊員劉瓊4月13日北京報導 來自北京市環保局消息, 為減少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放,
《標準》將對生產、銷售、使用建築類塗料與膠粘劑的各個環節進行全過程管控, 從而減少這些產品在使用過程中產生的VOCs無組織排放。 這是京津冀三地在環保領域發佈的首個統一標準。
據北京市環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 此次發佈的標準在編制過程中, 調研並綜合考慮了相關企業產品生產、銷售週期。 標準於4月12日發佈, 9月1日正式實施, 4月~9月作為過渡期, 便於企業用於完成已生產或在售塗料的銷售;9月1日後, 生產和銷售的建築類塗料和膠粘劑VOCs含量必須滿足本標準的要求。
此外, 《標準》為全文強制。 未來在京津冀區域生產、銷售的建築類塗料和膠粘劑, 不僅揮發性有機物含量要滿足標準要求, 包裝標誌也要滿足本標準的要求。
而對不符合《標準》的原材料和產品,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 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品質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按照職責責令改正, 沒收原材料、產品和違法所得, 並處貨值金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標準解讀
統一標準亮點多
《建築類塗料與膠粘劑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限值標準》共包括四大亮點。
一是含量限值從源頭引導VOCs減排。 《標準》是專門針對建築類塗料與膠粘劑產品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制定的含量限值標準,
二是標準限值嚴格且具有可操作性。 在標準編制階段, 對京津冀生產和銷售的建築塗料與膠粘劑產品開展了大量調研、檢測、論證工作, 在不影響產品性能的前提下加嚴了產品標準限值。 同時, 產品中VOCs含量的檢測分析方法使用現有國家標準中的檢測方法, 與現有檢測方法保持統一, 提高了可操作性。
三是提出包裝標誌要求。 為利於監管, 同時引導消費者自主選擇低VOCs含量的產品,
四是拓寬標準管控覆蓋範圍。 《標準》中規定在京津冀地區生產、銷售、使用的產品都必須滿足VOCs含量限值要求, 從單一的產品生產環節抽檢, 拓寬至產品生產、銷售等環節共同對產品進行管控。
《標準》的實施將主要由三地的工商、質監、住建等部門協同組織, 強化對生產、銷售、使用等環節的監管。 同時, 財政部門也將在綠色採購目錄中執行此項標準。
北京市工商部門已將落實《標準》工作納入2017年重點工作任務, 對北京市流通領域室內裝飾裝修材料中牆漆塗料、膠粘劑依法開展監督抽查、風險監測、執法檢查。
北京市質監部門將統籌監督抽查、風險監測和執法檢查, 不斷強化本市生產領域建築類塗料和膠粘劑產品品質監督工作, 依法查處不合格產品及生產企業, 並向社會發佈產品品質狀況公告。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求建築材料生產企業、供應單位向本市建設工程供應材料時, 應向採購單位提供材料合格證、中文說明書、型式檢驗報告等品質證明文件, 供應的材料應當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標準和規定、設計要求和合同約定。
(本文原題為《京津冀聯合發佈首個環保統一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