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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媽媽讓我把孩子的撫養權給前夫,我該怎麼辦

本人今年26歲, 結婚四年了, 和前夫育有一個女兒, 剛剛三歲。 和前夫是經人介紹結婚的, 當時沒考慮太多, 談了幾個月, 就那麼稀裡糊塗的走入了婚姻的殿堂,

婚後的日子過得並不幸福。

婚後沒多久我們就生了一個女兒, 可是前夫還有一個哥哥, 哥哥家裡生的是男孩, 婆婆一直都偏向他哥哥家, 生了女孩後更是對我冷嘲熱諷。

前夫最聽他媽的話了, 從來都不幫著我, 一氣之下,

我就去了外地打工, 在那裡認識了一個小我三歲的男生。

雖然他比我要小, 可是卻一直對我非常體貼, 也不介意我生過小孩。 所以我決定回家和前夫離婚, 這時候女兒該歸誰呢?

畢竟是我十月懷胎生下來的, 要我放棄女兒我也很難受, 可是我媽媽卻和我說,

帶著女兒到男方家裡去, 別人家會看不起你的, 也不會對你的女兒好的, 還不如把孩子留給前夫。 最重要的是, 沒有哪個男人願意給別人養孩子。

我心裡知道媽媽的話是對的, 帶著一個孩子再婚確實是不方便, 可是每次看到女兒抱著我甜甜地叫我媽媽的時候,

我又實在是狠不下這個心。

這邊那個男生也在催促我快點離婚, 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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