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謊稱借卡過帳 騙取錢財入獄

謊稱銀行要向自己發放一筆貸款, 向信任自己的朋友借卡過帳, 借機以朋友的名義貸款自用。 經浙江省龍遊縣檢察院提起公訴, 近日, 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汪雪明有期徒刑三年, 並處罰金1萬元。

汪雪明與閻某系朋友關係。 2017年5月23日, 汪雪明向閻某謊稱銀行要向其發放一筆貸款, 因其系銀行“黑戶”, 需要借用閻某帳戶過帳。 閻某遂將自己的手機交給汪雪明操作, 並將自己的建設銀行手機APP帳號及密碼一併告知了汪雪明。 隨後, 汪雪明以閻某的名義申請建設銀行“快E貸”貸款。 當日, 該筆貸款發放至閻某銀行帳戶後,

閻某誤以為該貸款為汪雪明所有, 隨即通過微信轉給汪雪明。 同年7月底, 閻某收到銀行催還貸款電話, 而此時汪雪明卻“消失”, 閻某隨即報警。 同年10月19日, 汪雪明被公安機關抓獲。

經查, 汪雪明以閻某名義共貸款12萬元。

(林建平 黃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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