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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不成失理智 激憤殺人擔刑責

本想與前妻重婚, 但在遭到拒絕後卻欲對前妻痛下殺手。 近日, 經江蘇省阜寧縣檢察院提起公訴, 法院以故意殺人罪(未遂)判處周立國有期徒刑五年零六個月, 剝奪政治權利一年。

周立國與趙某於2017年10月20日協議離婚。 同年11月13日下午, 周立國在朋友家打牌時與趙某因瑣事發生口角, 後周立國找趙某理論, 並要求重婚, 但遭到趙某的拒絕。 雙方因此發生激烈爭吵, 周立國激憤之下用攜帶的美工刀劃傷趙某頸部, 又將趙某摁倒在地, 在其肚皮和後背各劃一刀。 後又將趙某拖拽至海陵河, 將其頭往水裡按,

欲將其溺死, 但因周邊群眾救助而未得逞。

案發後, 周立國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並與趙某達成賠償諒解協定, 得到了趙某的諒解。 經查, 趙某全身多處創傷, 創口累計長度達44.5釐米, 構成輕傷一級。

(許艾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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