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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共用汽車追尾引來“麻煩事” 網友發帖獲解決

紅網時刻4月25日訊近年來, 共用經濟飛速發展, 共用汽車成了人們出行的新寵。 但是, 共用汽車在為出行帶來便捷的同時, 卻也引來了一系列的“麻煩事”:交通事故賠償及交通肇事逃逸等問題。 如果自己的私家車被共用汽車撞了, 找誰賠償?

4月23日, 網友王女士在紅網《消費維權》欄目發帖, 稱其4月7日在長沙市萬家麗路天際嶺隧道被一名在校大學生駕駛的華夏出行共用汽車追尾, 尾部受損嚴重, 交警認定對方負全責。 而原本簡單的保險理賠流程, 卻因為對方是“共用汽車”而麻煩了許多。

網帖發佈後, 得到了華夏出行共用汽車公司的重視,

4月25日, 華夏出行長沙辦事處將修車款轉給了王女士, “麻煩事”終於告一段落。

湖南金厚律師事務所律師陳亞琨介紹, 對於王女士的類似情況, 建議可先行墊資給付車輛維修費用, 以免對生活造成更大的滋擾。 同時, 保管好修車發票, 並去交警部門依法調取駕駛人的身份資訊、車輛所有人資訊和保險資訊, 然後, 持事故認定書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向侵權人、租車平臺和對方保險公司提出索賠, 並可就訴訟費、適當的誤工費和交通費用一併提出主張。 一般而言, 交通事故索賠案件訴訟週期較短, 且訴訟完畢後, 保險公司履行賠償義務也相對較快, 基本不存在拖欠不履行情況。

目前,

共用汽車派生出的新問題、立法滯後等現象, 深圳一些城市已採取地方性法規或政府規章的形式, 針對“共用汽車”這類汽車租賃形式進行了試行規範, 交通部會同住建部制定的《關於促進汽車租賃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也已正式發佈, 陳亞琨認為, 在遂行法治國家的當前, 針對“共用汽車”的立法將日臻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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