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對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駕駛員進行處罰
人民北路萬達廣場路口, 車輛往來繁忙, 雖然車流量很大, 但在民警的指揮下,
昨天, 交警二分局在人民北路萬達廣場路口, 對機動車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違法行為進行了整治, 一個小時的時間內, 有5輛機動車因為不按規定使用燈光, 被民警攔下, 駕駛員分別受到了罰款100元記1分的處罰。 “大部分忘記使用轉向燈的行為, 是因為沒有養成良好的行車習慣, 以為是小事, 實際上, 這樣容易讓其他車輛不明白你的意圖, 造成比較嚴重的後果, 千萬不可忽視。 ”交警二分局民警刁冠金提醒, 駕駛員應當正確使用轉向燈,
昨天中午, 人民北路萬達廣場路口, 雖然車流量大, 但通行還是十分順暢, 沒幾分鐘, 中間車道一輛牌照為川AB10××的小型麵包車, 想要從中間車道變道到左邊車道, 然後左轉, 可是駕駛員並沒有打左轉向燈, 後面正常行駛的車輛並不清楚他的意圖, 沒有減速, 差點造成擦剮, 後面車輛的正常通行也受到了影響。 民警馬上將麵包車攔到了路邊。
“只想著變道, 忘記打轉向燈了。 ”駕駛員王某說道。 民警刁冠金告訴他, 要養成良好的行車習慣, 正確使用轉向燈, 許多事故的發生就是因為一時疏忽造成的。 駕駛員王某表示今後一定注意轉向燈的使用, 不會忘記打了。
民警刁冠金介紹, 有七種情況一定要記得打轉向燈,
交警二分局特別提醒, 要養成良好的行車習慣, 許多忘記使用轉向燈的情況, 都是因為沒有養成良好的行車習慣。 忽略或者胡亂使用轉向燈, 會讓別的車輛對你的駕駛意圖理解錯誤, 造成事故, 並對正常的交通秩序造成影響。 廣大駕駛員應正確使用轉向燈, 不要給自己和他人的行駛帶來安全隱患。
市民來電
市民高先生:每一個駕駛員都應該嚴格要求自己, 在打轉向燈等看似很小的事情上嚴格按規定執行, 爭做文明交通參與者。
市民毛女士:在路上遇到不按規定打轉向燈的讓人很煩, 讓人不能理解駕駛員的意圖, 很容易發生事故, 交管部門的整治很及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