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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日報刊文評高中生未按時就寢被勸退:校規豈能太任性

作為一名高中住校學生, 晚上不按時就寢會有什麼後果?河南省禹州市一高對此類學生的處理是:發佈佈告, 勸其退學。 近日, 該校36名學生因此被勸退, 部分學生被責令立即離校。 後經學生家長連續8日奔波求情, 禹州市一高改變了處理決定, 給予“留校察看, 禁寢1個月”的懲罰(4月24日澎湃新聞)。

僅僅因為熄燈後仍在寢室內洗漱、走動, 就被學校開除, 這樣的處分是不是太嚴厲了?據學生說, 他們沒有按時就寢, 是因為學校安排的洗漱時間太緊張了。

學校當然需要嚴格的紀律, 違反紀律也應該嚴肅處理。 但僅僅因為遲睡了幾分鐘,

也沒有發出大的聲響, 影響到更多同學, 就被勸退、勒令離校, 總讓人覺得不大對味, 似乎嚴格得不是地方、沒有道理。 這一點, 不僅學生和家長們有共識, 就連當地教育局的官員也認為, 因為學生不能按時就寢就勸退, 禹州市一高的做法過急、過激, 是不對的。 對待這些學生, 可以進行批評教育, 適當懲戒, 不能把勸退作為懲罰學生的強制手段。

對此, 學校負責人的答覆是, 這是根據學校制定的紀律制度執行的。 記者注意到, 4月5日禹州市一高的微信公眾號發佈了一篇題為《正校風、嚴管理、抓實效——我校開展就寢紀律整頓提升活動》的文章, 內容顯示, 從4月7日至21日, 該校將開展為期兩周的就寢紀律整頓提升活動。

我們不知道學校的制度上有沒有只要不按時就寢就勸退的規定, 即使有, 也還是需要質疑。

學校根據制度開除學生, 這個制度不是由學校單方面公佈就算數, 而是有前提條件限制的。 第一, 紀律制度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教育部規章檔的規定, 也不能違反教育的科學原理, 應該堅持教育與懲罰相結合的原則;第二, 學校的制度應徵求家長意見, 徵求學生的意見, 經過家委會同意, 聽取學生的建議;第三, 學校處罰學生後, 也應該明確救濟途徑, 學生和家長可以向教育主管部門申訴。

由此來看, 禹州市一高的做法難說完全符合要求。 只因沒有及時就寢就勸退, 這樣的規定過於嚴苛, 不符合教育與懲罰相結合的原則;該制度的出臺也沒有徵求家長和學生的意見,

倒是學生在制度後面留言, 發表了自己的不同看法, 但學校似乎並未理睬;學校作出處罰決定, 似乎沒有告知救濟途徑, 家長求情、“就差下跪”也沒有解決問題。

此事的教訓是, 學校制度的出臺需要一個明確的規範, 制度條文應該有一個“體檢”過程。 希望有關部門能出臺相關規範, 對學校的制度出臺提出實體性和程式性的要求, 並建立事前備案審查的規定。

(原題為《高中生未按時就寢被勸退, 校規豈能太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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