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蘭蘭是媒體為一個女孩子取的化名。 2008年, 當時只有14歲的湯蘭蘭向黑龍江五大連池警方報案, 稱自己從六歲開始便遭到親屬、鄉鄰等數十人的侵害, 時間長達七、八年之久。 當地司法機關經過四年的調查審理, 最終包括湯蘭蘭父母在內的11人獲刑。
根據湯蘭蘭的舉報, 她的母親、奶奶曾經目睹過她被侵害的過程, 但是並未制止甚至從中協助, 湯蘭蘭的父親、母親還強迫她賣淫並從中收取費用。 十年間, 不斷有被告人的親屬和刑滿釋放者進行申訴, 稱他們是被冤枉的, 一審判決後, 11名被告對犯罪事實予以否認,
在2009年9月的第一次非公開庭審中, 犯罪時間、犯罪地點、實施犯罪的情節是否符合常理等成為雙方爭議的焦點。 而最主要的一個直接證據——被告人湯繼海家的一台DVD機和淫穢光碟, 檢方指控, 在2003年, 多名被告人先後兩次邊看光碟邊對被害人實施了侵害。 但根據辯方提供的證據, DVD中在作案時根本就不存在。
此次庭審後, 檢察院申請撤回起訴, 究竟是何爭議焦點導致撤訴?期間究竟發生了什麼?
戳視頻, 看央視記者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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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記者在調查中發現, 在整個事件的發展過程中, 有一個很重要的時間節點,
按萬秀玲的說法, 女兒湯蘭蘭從小生活在一個幸福的家庭裡。 2008年10月, 湯蘭蘭開始上初一, 由於學校離家六十多公里, 並且沒有住宿條件, 平時住在學校附近的一戶住宿家庭, 而湯蘭蘭在向警方的報案中稱, 因為寄宿, 才讓她能夠遠離傷害, 感受到一個正常家庭的溫暖。 究竟發生了什麼, 讓湯蘭蘭最終向警方報案呢?湯蘭蘭的兩份B超單顯示為同一時間、同一家醫院、同樣一名醫生, 而檢查結果卻截然相反——一份顯示懷孕, 一份卻未懷孕, 這究竟是為何?
2018年2月, 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發佈消息, 稱目前正對湯繼海等人的申訴依法審查處理。
越是離奇的案件, 越應當回歸到司法程式中, 經得起司法程式的檢驗, 對這起案件的進展央視新聞也將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