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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司說法」央視記者探訪“湯蘭蘭案”事發村莊 更多細節曝光

湯蘭蘭是媒體為一個女孩子取的化名。 2008年, 當時只有14歲的湯蘭蘭向黑龍江五大連池警方報案, 稱自己從六歲開始便遭到親屬、鄉鄰等數十人的侵害, 時間長達七、八年之久。 當地司法機關經過四年的調查審理, 最終包括湯蘭蘭父母在內的11人獲刑。

根據湯蘭蘭的舉報, 她的母親、奶奶曾經目睹過她被侵害的過程, 但是並未制止甚至從中協助, 湯蘭蘭的父親、母親還強迫她賣淫並從中收取費用。 十年間, 不斷有被告人的親屬和刑滿釋放者進行申訴, 稱他們是被冤枉的, 一審判決後, 11名被告對犯罪事實予以否認,

稱是在刑訊逼供的情況下做出的有罪供述。 湯蘭蘭母親表示, 除了心裡難受, 一直想不通女兒為什麼會把自己告進監獄。

在2009年9月的第一次非公開庭審中, 犯罪時間、犯罪地點、實施犯罪的情節是否符合常理等成為雙方爭議的焦點。 而最主要的一個直接證據——被告人湯繼海家的一台DVD機和淫穢光碟, 檢方指控, 在2003年, 多名被告人先後兩次邊看光碟邊對被害人實施了侵害。 但根據辯方提供的證據, DVD中在作案時根本就不存在。

此次庭審後, 檢察院申請撤回起訴, 究竟是何爭議焦點導致撤訴?期間究竟發生了什麼?

戳視頻, 看央視記者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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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記者在調查中發現, 在整個事件的發展過程中, 有一個很重要的時間節點,

那就是2008年的10月3日, 那一天, 是湯蘭蘭的母親萬秀玲最後一次見到她的時間, 也是在那一天湯蘭蘭寫下了舉報信。

按萬秀玲的說法, 女兒湯蘭蘭從小生活在一個幸福的家庭裡。 2008年10月, 湯蘭蘭開始上初一, 由於學校離家六十多公里, 並且沒有住宿條件, 平時住在學校附近的一戶住宿家庭, 而湯蘭蘭在向警方的報案中稱, 因為寄宿, 才讓她能夠遠離傷害, 感受到一個正常家庭的溫暖。 究竟發生了什麼, 讓湯蘭蘭最終向警方報案呢?湯蘭蘭的兩份B超單顯示為同一時間、同一家醫院、同樣一名醫生, 而檢查結果卻截然相反——一份顯示懷孕, 一份卻未懷孕, 這究竟是為何?

2018年2月, 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發佈消息, 稱目前正對湯繼海等人的申訴依法審查處理。

那麼法院對申訴材料進行審查與案件能否立案再審是什麼關係呢?張建偉教授認為, 圍繞這起案件存在的諸多疑問, 相關部門進行詳盡的調查, 不僅對雙方當事人來說意義重大, 對於司法公信力的樹立也影響深遠。

越是離奇的案件, 越應當回歸到司法程式中, 經得起司法程式的檢驗, 對這起案件的進展央視新聞也將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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