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 民政部公佈了截止2018年2月的農村低保資料。
——截至2018年2月底, 全國共有城鄉低保對象5164.6萬人, 其中, 城市低保對象1224萬人, 農村低保對象3940.6萬人。
——全國平均城市低保標準為541元/人/月, 農村低保標準為4301元/人/年。
據瞭解,
農村的低保是分為3個檔次的,
第一檔拿的錢最多,
第三檔拿的錢最少。
至於低保所領取錢的數量, 原則上按照申請人家庭年人均純收入與保障標準的差額發放的。
比如說農民老王, 年齡68歲, 喪偶, 家庭人口3人, 兒子兒媳雙失業。 家庭收入總計是600元每月, 而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是人均350元的話。
那麼, 老王一家每個月能拿到的低保金是350*3-600=450元, 一年就是5400元。
1、好吃懶做的人
在農村,
總有那麼幾個人,
明明自己有手有腳,
有自食其力的能力,
但是卻不想種地,
也不想去打工,
只想著靠國家的救助來過日子,
對於這一類人,
國家是很明確規定的,
低保不養懶漢!
2、曾經有過犯罪記錄的人
有這麼一句俗話在農村很是流行: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也許在某些宗教裡, 這是有一定道理的。 但是國家不一樣, 法律也不一樣, 對於國家和法律來說, 你做錯事就是做錯了,
你放下了屠刀想善終, 被你傷害過得人怎麼辦?所以, 有犯罪記錄的貧困人員, 是不允許申請低保的。
3、有子女, 並且他們有能力贍養老人
別說什麼子女不孝,
子女贍養老人這是義務,
只要你的子女有能力,
那就必須得贍養老人。
有些人為了推卸贍養老人的責任, 就是想著自己不管, 國家總會管的。 對於這一類家庭, 國家不僅不會給予低保資格, 還會追究其兒女的法律責任。
在有些地區, 由於經濟不發達, 導致當地的農村低保標準也過低。
前段時間, 我國頒發了《關於做好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指導意見》, 其中規定:所有地方農村低保標準要逐步達到國家扶貧標準, 即2300元/年。 貧困人口參加農村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由財政給予補貼。
大農圈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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