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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期間,湖北通報18起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件

楚天都市報5月1日訊正風反腐, 一寸不讓。 “五一”3天小長假, 湖北省紀委共通報了18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件。

隨州3起:

2、隨州市城管綜合執法局規劃分局支部委員、副局長熊偉違規使用公車問題。 2015年10月至2016年3月, 熊偉在擔任隨州市城管綜合執法局火車站廣場管理處主任期間, 多次違規使用公車。 2018年1月23日, 熊偉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3、隨州市曾都區東城辦事處蔣家崗社區黨委書記、主任蔣鋒違規接受管理服務物件禮金問題。 2016年4月, 蔣鋒在操辦其母親喪事期間, 收受單位同事、轄區內多家公司負責人等管理服務物件禮金。

2018年3月, 蔣鋒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宜昌6起:

1.宜昌高新區白洋園區張店村原黨支部委員、村委會財經委員田海波違規操辦“升學宴”問題。 2017年9月, 田海波違規操辦“升學宴”, 在社會上造成嚴重不良影響。 此前, 田海波因違反工作紀律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018年3月, 田海波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2.宜都市工商局黨組書記、局長陳君違規發放津貼補貼或福利等問題。 2014年至2017年期間, 宜都市工商局違規發放津貼補貼;機關幹部接受體檢單位安排的旅遊;同時, 存在辦公經費違規列支等問題。 陳君還利用職務便利在單位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 2018年3月, 陳君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收繳違紀資金;分管機關財務工作的副局長江進民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五峰土家族自治縣工商局漁洋關工商所所長周光燦超標準使用辦公用房問題。 2017年10月, 在中秋國慶期間作風監督檢查時發現, 周光燦使用的辦公室為一門進出的套房, 且超出辦公用房使用標準。 2018年3月, 周光燦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長陽土家族自治縣龍舟坪鎮鄧家壩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彭緒清違規操辦兒子婚宴問題。 2017年2月, 彭緒清在操辦兒子婚禮時, 未按事前申報備案的承諾嚴格控制規模, 收受非親屬人員禮金。 同時, 彭緒清還存在其他違紀行為。 2018年3月, 彭緒清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5.遠安縣嫘祖鎮分水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邱天權違規操辦個人婚宴問題。

2017年7月15日, 邱天權操辦個人婚宴時, 有71戶非親屬村民參加婚宴, 收受非親屬人員禮金。 2018年3月, 邱天權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6.興山縣文聯違規公務接待及違規報銷差旅費問題。 2016年, 興山縣文聯在公務接待中兩次無公函接待, 對部分差旅費報銷審核把關不嚴。 2018年3月, 興山縣文聯分管財務工作的副主席王進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恩施3起:

1.恩施州住建委原副調研員吳忠等人違規接受宴請問題。 2016年12月, 吳忠帶隊到咸豐縣檢查工作期間, 違規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 2018年3月10日, 吳忠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檢查組成員恩施市燃氣管理辦公室工作人員胡堃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一同接受宴請的咸豐縣住建局原正科級幹部婁高齡(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撤職、降低一個職務層次處分,

縣住建局建築市場管理股股長張俊輝(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縣住建局建設工作安監站站長李英鳳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縣住建局建設工程質監站站長周春豔(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受到行政記過處分。

2.巴東縣水布埡鎮工商所所長、讀書坪村黨支部第一書記劉正東公車私用問題。 2017年9月24日, 劉正東公車私用, 駕駛鎮工商所執法執勤車回家。 2018年4月, 劉正東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宣恩縣高羅鎮黨委書記彭超、人大專職副主席覃豐收濫發津補貼、違規套取資金用於支付公務接待費用問題。 高羅鎮政府違規發放2014年至2016年度計劃生育獎勵資金,

彭超負重要領導責任, 覃豐收負直接責任;高羅鎮政府通過鎮衛生院套取計劃生育事業費用于支付高羅鎮政府不規範公務接待支出欠款, 彭超負主要責任, 覃豐收負直接責任。 2017年10月, 覃豐收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2018年3月, 彭超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荊門6起:

1.荊門市農業局黨委委員、市農機局黨組書記、局長李士丁違規收受禮金等問題。 2012年至2014年,李士丁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安排下級單位套取村鎮建設專項經費並從中報銷個人公用支出費用。 2018年1月, 李士丁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京山縣錢場鎮農村福利院黨支部書記、院長裴泉斌違規公款吃喝問題。 2016年9月至12月, 裴泉斌三次招待前來單位參觀的外單位人員, 均無“三單一函”,並通過虛列安裝路燈工程開支沖抵上述招待費。2017年12月,裴泉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京山縣羅店鎮楊廟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李吉松等人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問題。2014年至2016年,李吉松在房屋賠償及宅基地審批等方面給予當事人照顧,收受現金和香煙,同時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4年6月,楊廟村財經委員夏正祥在房屋賠償款撥付方面給予當事人照顧,收受現金。2018年3月,李吉松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夏正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沙洋縣紀山鎮文物管理所所長朱天友違規報銷公務接待費等問題。2015年至2016年,朱天友安排工作人員偽造公務接待“五單”,報銷超標準公務接待費用;違規報銷應由其個人支付的費用。2018年2月,朱天友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5.沙洋縣教育局教研室副主任楊興福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問題。2017年9月30日、10月2日,楊興福未按事前申報承諾的範圍操辦兒子婚宴,違規宴請非親屬人員並收受禮金。2018年2月,楊興福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6.荊門市東寶區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王傳金違規接受吃請等問題。2014年至2016年1月,王傳金多次違反公務接待管理規定,超標準、超範圍接待;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2017年11月,王傳金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均無“三單一函”,並通過虛列安裝路燈工程開支沖抵上述招待費。2017年12月,裴泉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京山縣羅店鎮楊廟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李吉松等人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問題。2014年至2016年,李吉松在房屋賠償及宅基地審批等方面給予當事人照顧,收受現金和香煙,同時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4年6月,楊廟村財經委員夏正祥在房屋賠償款撥付方面給予當事人照顧,收受現金。2018年3月,李吉松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夏正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沙洋縣紀山鎮文物管理所所長朱天友違規報銷公務接待費等問題。2015年至2016年,朱天友安排工作人員偽造公務接待“五單”,報銷超標準公務接待費用;違規報銷應由其個人支付的費用。2018年2月,朱天友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5.沙洋縣教育局教研室副主任楊興福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問題。2017年9月30日、10月2日,楊興福未按事前申報承諾的範圍操辦兒子婚宴,違規宴請非親屬人員並收受禮金。2018年2月,楊興福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6.荊門市東寶區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王傳金違規接受吃請等問題。2014年至2016年1月,王傳金多次違反公務接待管理規定,超標準、超範圍接待;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2017年11月,王傳金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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