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遼寧的奪冠, 上賽季的CBA也落下了帷幕, 但中國籃球的改革之路卻剛剛開始。 CBA是中國籃球的一個版塊, 而裁判問題又是CBA的毒瘤之一, 不除不足以平民憤。 也就是說裁判問題僅僅是中國籃球某一個的模組, 也是系統錯誤產生的結果。 所以, 姚明要改的不是裁判問題, 而是要對整個籃球體系動刀。 比如, 要提高裁判水準, 你就要職業化, 要職業化, 就要就要有人才儲備和相關的制度建設….這樣推下去, 解決裁判問題, 是對CBA資源的重整, 甚至要改變國民的教育觀。
今天我要講的是有關籃球體育制度的問題和解決建議。
在我國, 並沒有一個全面而且系統的關於籃球運動的體育制度.眾所周知, 理論是所有事物的發展基礎, 因此, 運用理論制定一套完整的關於籃球的制度是必不可少的.完善的體育制度是影響籃球發展的核心因素, 也是檢驗籃球發展水準的指標,
所以在籃球改革的第一槍是轉變觀念。
長期以來, 中國體育的管理體系、管理模式和運行機制的延遲是計劃經濟所致, 如簡單的慈善運動誤差僅可以由政府提供和安排獨家行銷和管理.一方面, 這種依賴政府投資, 依靠行政力量動員模式、單一供給能力和參與性需求的增長激化了群眾之間的矛盾。
另一方面促進了政府的體育效率但也限制了體育市場的開發與培養.毫無疑問, 籃球作為體育產業的大型分支機搆之一, 它的作用是更加突出的.隨著籃球運動的政治制度、經濟系統和運動系統發展的變化, 中國籃球運動產業必須抓住機遇, 模仿上NBA經驗走改革之路.籃球俱樂部系統目前所在的地方, 已被國內商業團體、俱樂部所接受, 但過渡期後, 也必須轉變觀念、提高認識和不只注重運動成績, 為自己建設與發展的管理也應給予足夠的重視.
觀念轉變的結果就是為實踐做鋪墊。 姚明要想徹底解決裁判問題, 必然會對籃球體制進行翻天覆地的改革。 體制下是利益的集合體, 姚明頭痛的不是裁判問題, 而是這些躲在角落裡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