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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貨丨中國NVOCC如何在美國FMC備案?

什麼是美國FMC?

FMC是美國聯邦海事委員會(Federal Maritime Commission)的簡稱, 總部設在華盛頓, 兼具行政立法、准司法和執法三種職能, 掌管和監管以美國為起訖點的以集裝箱海運為主的水上商業活動。 海運承運人和經紀人均受其監管。

FMC對無船承運人(NVOCC)業務的有效監管是其運價備案制度得以順利實施的關鍵。 FMC的監管對象包括有船公共承運人(VOCC)和海運中間人(OTI), 後者又可分為作為承運人的無船公共承運人(NVOCC)和僅作為代理但仍受FMC監管的貨運代理(OFF)。

FMC對NVOCC的定義是:作為公共承運人為公眾提供海運服務, 簽發自己的貨代提單或具有同等效力的單證,

但不運營船舶。

FMC對NVOCC的要求包括:擁有FMC頒發的執照;針對運輸活動中產生的索賠具備償付能力的財務證明;並公佈運價本。

FMC的作用

管理美國沿海貿易、對外貿易和轉口貿易的集裝箱等貨物的水上運價、費用和業務;


管理集裝箱海洋運輸行業以及提供集裝箱碼頭裝卸設施的公司的業務;


批准、否決、取締或修改美國對外貿易和國內沿海貿易中水中承運人(船公司)之間的會議, 協議及其所採用的合同運費率制度;


制定規章條例對付由於外國法律或懸掛外國旗集裝箱船舶和其他貨輪的競爭所造成的不利於美國航運業的情況;


聽取對各種違反海運法行為的控告, 確定是否違法。

中國NVOCC如何在美國FMC備案

FMC具體的報備要求包括:

-Tariff(公開運價)無須向FMC報備, 承運人須通過合適的電子方式發佈其公佈運價, 確保任何人(包括FMC)可以隨時方便查詢。


-服務合同(service contract):由一個或多個貨主與單個海運公共承運人或由多個海運公共承運人組成的協定組織在提單或貨物收據之外所簽訂的書面合同。 根據合同, 貨主承諾在固定時間段內提供一定的貨量或其貨物的比例, 承運人或承運人組織承諾一定的價格或價格安排, 以及約定的服務水準, 包括有保證的艙位、運輸時間、掛港順序或類似的服務內容。 合同也可以針對雙方的違約情形作出約定。



-承運人須在貨物出運之前向FMC報備完整的服務合同或修改內容。 FMC對合同的格式及內容有嚴格的要求。 每一份合同必須有獨立的合同號(SC Number), 每一次更改必須有按順序編排的更改號(Amendment Number)。


-除起運地、目的地、品名、最低貨量保證、以及合同有效期之外, 其它合同內容FMC予以保密。

對於中國的NVOCC無船承運人來說, 想要自助機的提單在美國能夠使用, 就需要在美國的FMC備案。 大概備案步驟如下:

第一步需要提交的資料:

● OTI-NVOCC團體保證金申請表一份簽字

● OTI Registration FMC登記申請表一份簽字

● 企業營業執照掃描件一份

● 授權簽字人的護照掃描件一份

● 企業其他董事或者主管的身份證影本或者護照掃描件一份

● 提單正本一份

● 提單背面條款WORD版本

備註:所有資訊必須用英文填寫, 且需簽字蓋章原件

第二步需要提交的資料:

● GLOBAL LOGISTICS NETWORK SERVICE SAGREEMENT一份簽字原件

● MASTER TERMES. 一份簽字原件

備註:以上兩份協定待第一步的資料提交後, 才能簽署。 通常會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OTI-NVOCC保證金的申請。

服務合同

● 托運人與船公司或班輪公會之間簽定的合同

在合同中, 托運人承擔在一定期限之內提供一定數量貨載的義務。 產公司或班輪工會則保證按某一費率或運價表收費, 並保證提供一定的服務, 諸如保證艙位、運輸時間、掛港順序或類似服務專案。

關於服務合同中的運費, 由於托運人在固定時間內保證提供相應的貨量, 承運人作為優惠條件給予托運人低於登記運價本的費率。 並享受合同優惠條件的托運人不享受回扣。 如在服務合同未列名的托運人享受合同的優惠條件,被視為拿回扣行業,是非法的。

處在同等條件下的托運人要求享受同等的優惠條件,使用跟隨原則,則船公司應該同意,時間在一個月之內。這就是“METOO”原則。承運人為了防止處於相同地位的托運人濫用跟隨原則,往往要採取一定的措施,如在服務合同中的貨名比較籠統,而向FMC登記的運價本中詳細列出,拉長運輸時間,對艙位限量等。

● 無船承運人與實際承運人簽定的服務合同

無船承運人與實際承運人簽定服務合同有以下條件:

a. 以無船承運人的身份簽定,不能以其他身份簽定;

b. 無船承運人要有一個向FMC登記的運價本,以登記運價向真正的貨主收取運費,不能以服務合同中的優惠運價收取。無船承運人可以得到運費差價;

c. 無船承運人與實際承運人簽定服務合同後,不能再收取實際承運人的攬貨傭金。

如在服務合同未列名的托運人享受合同的優惠條件,被視為拿回扣行業,是非法的。

處在同等條件下的托運人要求享受同等的優惠條件,使用跟隨原則,則船公司應該同意,時間在一個月之內。這就是“METOO”原則。承運人為了防止處於相同地位的托運人濫用跟隨原則,往往要採取一定的措施,如在服務合同中的貨名比較籠統,而向FMC登記的運價本中詳細列出,拉長運輸時間,對艙位限量等。

● 無船承運人與實際承運人簽定的服務合同

無船承運人與實際承運人簽定服務合同有以下條件:

a. 以無船承運人的身份簽定,不能以其他身份簽定;

b. 無船承運人要有一個向FMC登記的運價本,以登記運價向真正的貨主收取運費,不能以服務合同中的優惠運價收取。無船承運人可以得到運費差價;

c. 無船承運人與實際承運人簽定服務合同後,不能再收取實際承運人的攬貨傭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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