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卡從未離身, 卡裡的4萬多元卻在境外被盜刷, 責任由誰承擔?近日, 大竹縣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一起因銀行卡被盜刷引發的儲蓄存款合同糾紛。
2017年12月18日, 楊某到某銀行ATM機取款, 顯示餘額不足, 隨即查看交易記錄, 發現其卡上的錢分別于同年12月11日、12日、16日被境外ATM機取走, 累計金額40780.15元。 楊某立即撥打銀行客戶服務電話掛失, 並向大竹縣公安局報案。 大竹縣公安局經偵查後發現, 原來是犯罪分子曾在該銀行ATM機上安裝了讀卡設備, 導致楊某儲蓄卡資訊洩露, 存款被盜, 目前該案尚在偵查中。 之後, 楊某前往該銀行要求賠償損失遭到拒絕, 便將銀行告上了法庭。
庭審中, 雙方就事實和責任承擔問題存在較大爭議。 原告楊某認為, 自己在被告處接受服務時相關資訊被洩露, 被告沒有盡到謹慎的服務義務, 給原告造成存款被他人盜取的損失, 是被告管理不嚴所致,
庭審後, 法官查閱大量資料, 耐心細緻地給雙方當事人做調解工作。 法官提醒被告, 髮卡行首先要對所發的銀行卡本身的安全性予以保障, 防止儲戶資訊、密碼等資訊資料被輕易盜用, 其次應保證其服務場所、系統設備安全使用。 同時也告知原告楊某在取款時要注意遮擋密碼的輸入, 同時開通短信提醒, 避免在多次被盜刷後才知情。 通過法官耐心細緻的辨法析理, 雙方終於達成調解協定, 被告同意向楊某一次性賠償24000元, 其餘損失由楊某自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