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秘密(Trade Secret)是智慧財產權中的一種較為複雜和“神秘”的形式, 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 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 商業秘密是企業的財產權利, 它關乎企業的競爭力, 對企業的發展至關重要, 有的甚至直接影響到企業的生存。 隨著當今世界經濟的發展, 越來越多的國家開始重視對智慧財產權相關法律法規的完善, 為本國企業以及外商投資企業提供良好的法律環境, 同時, 對於企業自身而言, 也要在內部設立和完善一定的商業秘密保護機制。
根據《與貿易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協定》(TRIPs) 中第7部分第39條第2款的規定,
一些在企業經營中產生的“資訊”能夠作為商業秘密受到保護,
因為:
1.該類資訊在某種意義上而言, 並不是在某個行業領域中通常所被熟知的
2.該類資訊因為具有保密性而具有商業價值
3.合法持有這些資訊的人或主體已經為其採取了相關保密措施
商業秘密保護的一個特點就是其沒有保護時間的限制, 比如我們生活中熟知的可口可樂, 其對配方的保護是非常嚴密的:
可口可樂的配方自1886年在美國亞特蘭大誕生以來,
但從可口可樂的例子我們也可以看到,
在孟加拉, 儘管孟加拉法律對商業秘密也有法律法規進行保護, 但來源比較分散, 沒有形成一部完整的法律法規來進行保護。 在孟加拉1911年《專利和外觀設計法》第49條中, 規定了防止惡意披露有關工業設計產品外觀設計資訊的內容:
Section 49 of the Patent and Designs Act, 1911
外觀設計權所有人人將其外觀設計向他人進行披露後, 他人若違反誠信原則擅自使用或用於公開, 或由所有人以外的其他人再次披露, 以及在接受秘密訂單或首次發售的情況下, 該外觀設計在披露後獲得註冊的, 不得以此為由而視為無效。
此外, 在孟加拉1872年《合同法》第73條中,
the Section 73 of the Contract Act, 1872
當合同因一方違約而被中止/終止後, 受害的一方有權請求違約的一方支付因違反合同中約定的義務而造成的直接損失, 且違約方已經知悉該條款。 但不包括間接損失。
除以上較為明確的規定外,
孟加拉2012年《競爭法》的序言部分也將反壟斷的範圍擴大至資訊的披露。
在孟加拉1860年《刑法典》中第405條的規定,
違反以上有關法律規定可能會被處以最多3年的有期徒刑以及附加的罰金處罰。
那麼, 對於企業而言, 如何才能有效的保護和防止商業秘密?
1.一般而言, 企業自身必須要有針對自己商業秘密的類型而設立的“保護機制”, 比如對資訊進行分類分級, 針對不同級別的商業秘密,分別存儲在不同的設備中,並對設備設置嚴格的訪問權。此外,企業不僅要對已有的商業秘密進行分類存儲,還要建立完善的識別機制,對尚未形成的潛在秘密也要提前佈防。
2.除了設立保護機制,通過對資訊分類和存儲以外,企業也應對內部的人員管理機制進行設計,如對不同層級的員工設置不同的許可權,對同一層級的員工,根據工作內容和入職年限賦予不同的知情權和披露權,這樣一來,一旦企業仍發生了商業秘密的洩露,仍可以根據該機制快速的縮小洩露目標和範圍,最大可能的保護商業秘密。
3.與員工簽署保密協定,加強員工培訓。在員工入職時,企業應當告知員工應當嚴格遵守合同中的保密義務,儘管是書面約定,但擁有法律意識的員工必定會在內心產生一定的威懾感。此外,企業也應定期對員工進行“道德”培訓,讓員工瞭解企業的價值觀念,潛意識中形成一定的自律;企業也可以定期為員工給予一定獎勵,使員工形成強烈的歸屬感。
隨著近年來孟加拉本國企業和外商投資的高速發展,不僅越來越多的企業自身開始重視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孟加拉政府也在不斷的完善自身的法律法規,為企業的發展提供更好的環境。對於大部分中資企業而言,對智慧財產權的保護仍然有所忽視。智慧財產權作為企業發展過程中不必可卻的內容,亦是一個企業實力的體現,瀾亭建議,中資企業無論在哪個國家,除了遵守和應用該國現有的法律法規來保護商業利益,亦應當建立和完善企業自身的智慧財產權保護機制,重視對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和防範,為企業的長期發展打下良好的基礎。
針對不同級別的商業秘密,分別存儲在不同的設備中,並對設備設置嚴格的訪問權。此外,企業不僅要對已有的商業秘密進行分類存儲,還要建立完善的識別機制,對尚未形成的潛在秘密也要提前佈防。2.除了設立保護機制,通過對資訊分類和存儲以外,企業也應對內部的人員管理機制進行設計,如對不同層級的員工設置不同的許可權,對同一層級的員工,根據工作內容和入職年限賦予不同的知情權和披露權,這樣一來,一旦企業仍發生了商業秘密的洩露,仍可以根據該機制快速的縮小洩露目標和範圍,最大可能的保護商業秘密。
3.與員工簽署保密協定,加強員工培訓。在員工入職時,企業應當告知員工應當嚴格遵守合同中的保密義務,儘管是書面約定,但擁有法律意識的員工必定會在內心產生一定的威懾感。此外,企業也應定期對員工進行“道德”培訓,讓員工瞭解企業的價值觀念,潛意識中形成一定的自律;企業也可以定期為員工給予一定獎勵,使員工形成強烈的歸屬感。
隨著近年來孟加拉本國企業和外商投資的高速發展,不僅越來越多的企業自身開始重視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孟加拉政府也在不斷的完善自身的法律法規,為企業的發展提供更好的環境。對於大部分中資企業而言,對智慧財產權的保護仍然有所忽視。智慧財產權作為企業發展過程中不必可卻的內容,亦是一個企業實力的體現,瀾亭建議,中資企業無論在哪個國家,除了遵守和應用該國現有的法律法規來保護商業利益,亦應當建立和完善企業自身的智慧財產權保護機制,重視對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和防範,為企業的長期發展打下良好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