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鄉的姜先生有多年駕齡, 是開貨車的老司機, 他萬萬沒想到, 自己會因服用感冒藥而付出巨大代價。 去年11月, 姜先生吃了感冒藥後開車, 結果路上藥效發揮作用, 他一迷糊, 追尾了一輛電動三輪車, 造成兩人死亡。 近日, 姜先生因這起交通事故獲刑, 還需要賠償死者家屬200多萬元。
姜先生是桐鄉崇福人, 今年60多歲, 是某公司的貨車駕駛員。 事發當天上午10點左右, 他駕駛貨車沿桐鄉市二環西路由北往南行駛。 不料, 途中與前方同方向行駛的電動三輪車發生追尾碰撞, 造成電動車上的2位老人受傷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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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 姜先生的車速僅40碼左右, 路況、天氣等條件也良好。 且在距離出事點100米處, 他就看到了同方向行駛的電動三輪車。 那又為何會撞上去?據姜先生事後回憶, 那幾天裡, 他因為感冒一直在服用感冒藥, 事發當天早上也吃了藥。
大多數感冒藥都含有抗組織胺類藥物,
日前, 桐鄉法院審結了這起交通肇事罪案件。 法院審理認為, 姜先生開車撞死2人, 且負事故的主要責任, 姜先生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近日, 法院判決姜先生有期徒刑3年, 緩刑4年, 姜先生還支付了二位死者家屬200多萬元的賠償款。
法官提醒, 本案中, 姜先生服藥後駕駛, 無疑降低了他的判斷力、反應力, 最終釀成了悲劇。 雖然目前交通安全法律法規, 對於“藥駕”尚無明確規定, 但“藥駕”的危害不亞於“酒駕”, 應引起駕駛員的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