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企業漏洞“打補丁” 諸暨檢察首創企業經營風險提示函

2018-05-01 13:53 | 浙江新聞用戶端 | 記者 阮帥 通訊員 何若愚

“這個提醒函真的太及時了, 我們會一一對照, 查漏補缺, 建立更加完善的企業制度。

”陳林(化名)是諸暨市店口鎮的一家汽車配件企業的董事長, 近日, 他收到了諸暨市人民檢察院為其量身定制的一份特殊的禮物——非公企業經營風險提醒函。

原來在2011年, 陳林招了俞某為其司機。 接觸久了, 陳林覺得俞某很有行銷才能, 便讓其成為了一名銷售員。 由於陳林的信任與器重, 俞某在事業上如魚得水, 2014年, 他成為了公司北方片區的銷售經理。 然而2016年開始, 俞某開始沉迷賭博, 還輸掉了自己所有的積蓄。 2017年, 幾乎身無分文的俞某, 打起了公司貨款的主意。 他利用公司內部制度的漏洞, 以搞促銷、處理庫存等理由, 吸引客戶, 等到客戶下單並支付預付款時, 他就提供自己的私人帳戶給客戶。 俞某的行為一直持續到2017年年底公司對賬才被發現,

此時, 俞某已經虧空公司資金高達900多萬元, 給企業造成了巨大的損失。

該案被移送至諸暨市檢察院後, 承辦檢察官審查發現, 俞某的犯罪手段並不複雜, 行為也不隱蔽, 而且持續時間長、侵佔次數多, 但卻一直沒被發現, 該公司的內部制度必然存在漏洞, 才會讓俞某有了“鑽空子”的機會。 經過多次詢問犯罪嫌疑人並與企業相關負責人深入溝通後, 檢察官認為公司在財務管理及企業內控方面不夠完善:帳戶變更缺乏嚴格的審批程式及規範的文本;對於唯一的特定區域負責人缺乏有效的監管和制約;對賬週期長, 無法及時發現財務問題......這些漏洞極大影響了公司的健康發展。 針對上述問題, 承辦檢察官立即製作了“非公企業運營風險提醒函”,

向該企業提出了建議, 並以職務侵佔罪對俞某進行了批捕。

“向涉案非公企業送達經營風險提醒函, 是我院在辦理案件過程中探索出的一項創新舉措, 能夠有針對性地直指企業經營管理中的弊病, 打好補丁, 預防犯罪風險。 ”諸暨市檢察院工作人員告訴記者, 近年來, 該院融合“楓橋經驗”精髓, 貼心服務非公經濟, 始終堅持將執法辦案與促進企業治理同頻共振, 著力突出檢察服務的針對性、預見性和警示性。 在精准打擊侵害非公企業犯罪的同時, 提升非公企業風險防範能力。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