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報導, 張某和朋友聚會, 酒足飯飽後, 獨自駕車離去, 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交警設卡檢查酒駕。 張某一開始堅稱自己沒喝酒, 拒不接受酒精測試, 但最後“被逼無奈”, 竟使出了網上段子教的歪招——掏出車裡的半瓶白酒, “咕咚咕咚”, 一口氣喝了個底朝天, 整個動作可謂是一氣呵成。 喝完酒後, 張某對交警說:“你們怎麼證明我酒駕了?我現在才喝的酒。 ” 結果, 張某被帶回交警大隊調查。 後經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法院以危險駕駛罪, 判處張某拘役2個月, 並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檢察官介紹, 在詢問時, 特意問過張某, 為何當著交警面喝酒。 張某回答說, 看網上有段子說:酒駕被查趕緊喝酒, 這樣, 交警就搞不清被查的時候血液酒精含量到底有多少, 也沒有證據是酒駕, 然後根據疑罪從無的原則就可以脫罪了。
jiu其實, 對於段子裡的歪招, 法律早有準備。 檢察官介紹, 根據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公安部印發的《關於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時, 為逃避法律追究, 在呼氣酒精含量檢驗或者抽取血樣前又飲酒, 經檢驗其血液酒精含量達到醉酒標準的,
酒駕問題的性質很嚴重, 不僅是對自己不負責任也是對他人的生命安全不負責的表現。 廣州4月25日從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獲悉, 今年以來, 全省共查處酒駕29511宗, 同比增長55.4%;其中醉駕7543宗, 同比增長27.9%。 從數值上可以說明有交警查巡的時候還有這麼多案列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