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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旅遊質監所發佈“五一”旅遊消費溫馨提示 這些小便宜千萬別占

勁彪新聞訊“五一”小長假將至, 為確保龍江遊客度過一個開心、順心的“五一”小長假, 省旅遊品質監督管理所提醒廣大遊客節日旅行消費要理性, 切勿因貪圖便宜造成權益受損。

問題一:通過戶外俱樂部、老年合唱團、微信朋友圈等參團旅遊, 不簽訂旅遊合同維權難。

問題二:看似團費便宜, 實為旅行社分割報價。 看似尾單低價團, 實為購物團。

問題三:交納“出境遊保證金”, 旅行社以各種理由拖延返還。

問題四:遊客護照有效期不足半年影響出行。 人身損害、財產損失。

針對上述問題, 遊客應該提高警惕, 避免利益受損:

提示一:參團務必看資質, 合同務必要簽訂

注意核實參團旅行社資質, 規範報名流程。 遊客在報名參團時, 要首先核實參團旅行社的資質(證照齊全), 不要盲目上網搜索, 避免誤入非法旅遊招徠網站。 參加出境旅遊要核實旅行社的出境旅遊經營許可, 選擇有資質的正規旅行社。 選擇旅行社後, 一定要直接與旅行社簽訂簽章齊全的旅遊合同, 不要輕信“朋友推薦”“常年老客戶”等口頭承諾, 要將旅遊費用交付到旅行社的單位公賬上, 並索取交款發票和旅遊行程單, 不要輕易將錢款匯入個人帳戶。 合同、旅遊行程單、發票或收據都是重要證據, 日後一旦發生糾紛, 可作為憑證。

提示二:自覺抵制“零負團費”及“不合理低價遊”

在選擇旅行社和產品線路時, 優先選擇服務標準和品質, 要綜合考慮旅遊產品包含的“吃住行遊購娛”多項內容, 切忌一味追求低價旅遊。 遊客應清楚“一分價錢一分貨”, 對於價格明顯低於成本的旅遊產品要自覺抵制。 “不合理低價遊”看似便宜, 實則參團後要通過大量的自費專案和購物來實現盈利, 去彌補團費的“坑”, 遊客應避免因貪圖便宜而上當受騙。

提示三:“出境遊保證金”要託管, 相關票據須留存

交納“出境旅遊保證金”時, 務必要匯款至“協力廠商銀行監管帳戶”或旅行社對公帳戶, 轉款時最好備註“出境遊保證金”, 同時應簽訂由旅行社、旅遊者、銀行參與的“出境遊保證金”三方託管協議。 遊客要警惕旅行社以銷簽為名延遲退還“出境遊保證金”時間。

提示四:證件要確認, 旅遊安全要注意

提示五:理性維權務必要依法

在旅遊過程中出現服務品質問題, 應及時與組團社聯繫, 並積極配合旅行社妥善處理, 避免過激行為而影響其他旅遊者的正常行程。 如協商不成, 可以向“12301”國家旅遊服務熱線(國家旅遊局官網“我要投訴舉報”欄目、“12301”微信公眾號)或組團社所在地旅遊投訴處理機構進行投訴。 值得注意的是, 旅遊投訴具有時效性, 投訴時效為合同結束後90天內。

全國旅遊投訴諮詢電話:12301“全國旅遊服務熱線”

省內旅遊投訴諮詢電話:區號+12345“政府服務熱線”(雞西:0467+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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