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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假冒雀巢、農夫山泉桶裝水窩點制假產業鏈曝光

中青線上訊記者日前從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楊浦法院)獲悉, 該院自2017年起受理了一系列涉假冒桶裝水的智慧財產權刑事案件, 審判過程中, 制假、售假的一條全產業鏈浮出水面。

2016年7月, 劉某盤下了位於楊浦區南翔殷路的水站, 然而較低的經營利潤給他澆了盆冷水, 假冒知名桶裝水的念頭在他心中迸發。 7月至11月間, 他與宋某合作, 以一台自來水過濾設備為工具, 用購得的假冒商標標識及空桶, 非法灌裝製作假冒“雀巢”、“農夫山泉”等品牌的桶裝飲用水共計9000餘桶, 並對外銷售。 如此猖獗的行為引起了公安機關的關注,

2016年12月, 兩人在水站內被民警抓獲。

而隨著這兩人的落馬, 由張某非法製作“雀巢”、“農夫山泉”等品牌商標範本、由胡某印製含上述商標的蓋膜及塑封套、再由李某等人加工後對外銷售相應標識、最終由各水站經營者銷售非法桶裝水的產業鏈完整浮出了水面。

據介紹, 涉食品類智慧財產權刑事案件一般包含有完整的上下游產業鏈, 楊浦法院通過智慧財產權刑事審判從兩方面著手:其一, 鑒於系列案件涉案人員多、身份複雜、行為性質不盡相同的情況, 首先將犯罪行為以假冒商標標識的非法製造、生產加工、運輸銷售等進行區分, 再根據犯罪性質、情節輕重、犯罪地點、事實偵查情況等因素,

將全部犯罪人員分別以假冒注冊商標、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非法製造、銷售非法製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等罪名進行審理, 不放過任何一個犯罪分子。 對於涉及犯罪源頭、產業鏈條中起較大作用的被告人精細審理, 固定事實。

其二, 注重案件與案件之間的關聯性, 由於該類案件多系家庭成員或親屬共同作案, 各犯罪人員之間存在複雜的人際關係, 對於案件審理中發現的線索, 及時移送公安, 確保沒有漏網之魚。

針對涉食品安全的系列案件, 楊浦法院多次進行案件聯席討論, 對判決結果仔細考量。 最終, 為有效震懾被告人從事食品犯罪, 防止再犯, 在量刑時“酌情從重處罰, 慎用緩刑”。 2017年, 楊浦法院智慧財產權刑事案件緩刑適用率整體約為37%,

但在審結多起涉食品類智慧財產權刑事案件中, 10名被告人均被判處實刑, 無一適用緩刑, 其中有5名被告人被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同時積極追繳違法犯罪所得, 共計追繳罰金50萬元, 從經濟上剝奪犯罪分子再次犯罪的能力和條件。

責編:李伊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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