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知道戰國時期, 秦國經過商鞅變法之後整個國家綜合國力上升。 不僅僅是經濟上, 尤其是軍事上人員戰鬥力極強。 目前大家公認是商鞅變法為秦國統一六國奠定了基礎。
在商鞅變法的規定中, 有一點就是秦國二十等級的軍功制。 把軍功分為二十級別, 每一級別有對應的獎勵, 該給錢的給錢, 該給官的給官, 該給土地的給土地。 所以秦國軍隊在這種制度的刺激下戰鬥力非常的高。 因為在他們看來你們就不是人你們的人頭就是他們的房子、女人、錢財、土地。 所以打仗的時候一個個都是積極的衝鋒。 一個個去取對方的人頭, 因為這個可以換軍功。
但是秦國當時有一個現象就是, 給軍功之前會把你們交上來的人頭掛起來放三天叫別人看。 這個可以說非常奇葩。 其實這個規定非常有道理的, 既然憑人頭定軍功, 這裡面難免會有貓膩。 有些人可能會拿著自己人的人頭來濫竽充數。 放三天的理由就是讓士兵看你交上來的人頭是不是我們自己人。 要是自己人的話你就麻煩了。 如果不是自己人的話這就證明你的人頭對敵人的, 這樣才開始發你的軍功。
可見, 兩千年前為了防止大家作弊, 都有了這麼先進的手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