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騰沖患者轉院昆明做手術後昏迷近一年身亡 家屬狀告市衛計委

“要照顧好家, 等我回來。 ”這是黃忠生手術前對女兒黃潔說的最後一句話, 這也成了他的遺言。

2016年12月3日, 雲南省腎臟病醫院對黃忠生進行了“二尖瓣置換或成形術, 冠脈搭橋術”, 之後黃忠生昏迷不醒。

2017年11月10日, 昏迷近一年的黃忠生因搶救無效死亡。

● 黃忠生昏迷後不久, 黃潔發現“父親的病歷上有不是雲南腎臟病醫院醫生的簽名”;

● 昆明市衛生與計劃生育委員應是結算單。 黃忠生的醫療費用現在還沒有出結算單, 這兩份單據只是相應憑證, 不是本次診療的憑據。 ”

雲南腎臟病醫院臨時過渡備案的報告

黃忠生是否轉到了雲南腎臟病醫院或者轉院後是否辦理過轉院手續?劉耀虎說:“這些材料是家屬從騰沖調取的, 我們不太清楚。 ”

對於雲南省醫療保險基金管理中心所做的會議記錄內容, 院方表示, 醫保中心的要求是“錯誤的做法(要求)”, 因此醫院不能錯上加錯,

所以院方和患者沒有辦法結算。 產生醫療文書錯誤和交費問題的根源是, 雲南博亞醫院和雲南腎臟病醫院是同一個醫療集團。 黃潔提供的蓋有雲南腎臟病醫院的一系列檢查單據, 是因為歷史遺留問題產生的, 這個歷史遺留問題是因為城中村改造。

2014年1月, 雲南腎臟病醫院由於原址(西園南路32號)搬遷到了環城西路華海新景商務大廈。 2015年3月13日因租約到期, 雲南腎臟病醫院租用了廣福路雲南博亞醫院部分場地作為門診和住院部臨時過渡用房。

2015年7月28日, 雲南腎臟病醫院向省醫保中心做了關於雲南腎臟病醫院臨時過渡備案的報告。 該報告中提出, 過渡時間預計為6-8個月(至2016年1-3月)。 然而, 2016年12月黃忠生住院時,

黃忠生還是轉進了博亞醫院所在地的病房裡。 財務的錯誤、醫療文書的錯誤也是在這之後發生的。

4月20日, 本報記者聯繫了昆明市衛計委採訪此事。 4月23日下午, 本報發送採訪函到昆明市衛計委相關部門。 截至發稿時, 還沒有得到昆明市衛計委的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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